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公开选拔庭长
  晨报讯(记者 王小星)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
会,宣布将进行重大机构改革,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最高法
院7名审判庭庭长、副庭长的改革举措最为引人关注。

  据介绍,此次包括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立案庭庭长和
执行办主任以及立案、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在内的7个正、副庭长职位,
将在最高院本院及全国高级、中级法院范围内采取民主推荐、公开选
拔的方式决定任职人选,人选确定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具体的
任职条件是,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称,庭长年
龄不超过53岁,副庭长年龄不超过50岁,近三年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
职,有在基层法院的工作经历。庭长的人选要求担任两年以上副局级
职务,副庭长人选担任三年以上正处级职务,但是特别优秀的年轻人
才不受最后一个条件的限制,可以破格使用。以这样的方式选拔最高
院的庭长、副庭长职务还是首次。

  最高法院副院长祝铭山称,此举措有利于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不断优化审判队伍结构。法律界则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拔最高
法院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可以确保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指导
和监督作用。另据了解,最高法院非审判业务部门空缺的9个局级领
导职位和20个正处级领导职位,也将在其本院范围内用竞争上岗的方
式确定任职人选。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同时宣布,将对现在法院审判内设机构的设置
进行较大的调整,形成更为完善和科学的审判体系,建立“大民事”
的格局,即将现在的经济庭(包括知识产权庭)、交通运输审判庭等
机构撤销,把凡是处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全部纳入民事审判庭
的受案范围。为了适应今后中国加入WTO后涉外经济纠纷将会增长的
情况,最高院还专门设立专管涉外海事、商事纠纷的审判法庭。

  注:引自北京晨报200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