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法院严格管理带出优秀队伍 本报讯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通过严格的自律和监督机 制,不断强化管理,从而带出一支作风正、效率高的优秀队伍。该院 在不久前最高法院组织的“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满意度测评中,赢得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院干警满意率3个100%。 海港区法院是一个载满荣誉的先进集体,已经连续11年没有重大 违法违纪问题,1997年以来没有一件错案,去年立案4000余件无一当 事人上访。该院先后被河北省高院两次记集体二等功,两次评为全省 “十佳法院”,被最高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被命名为“全国法院模范 集体”。 海港区法院努力开展廉政建设,狠抓干警的思想教育。他们依靠 社会力量强化对干警的监督,每办一案都要向双方当事人发监督卡, 每月开展一次执法大排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每周由院纪检组 和区人大、区政法委派员共同开启举报箱。该院还把对干警的监督制 约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延伸到干警家庭。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与 每个法官的家属签订了责任书,要求干警家属做到不接收当事人钱物, 不接受当事人宴请,不为亲朋好友说情;发现干警有违纪行为及时劝 阻,及时向法院领导反映,并设立了干警家属奖励基金。 海港区法院特别注意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制定了《班子成 员接受宴请和非公务参加社会活动报告制度》等规章,注意在公正执 法、遵守廉政纪律方面为干警作出表率。在最近“三讲”教育群众测 评中,该院领导在全体干警中满意率达到100%。 海港区法院近年来还逐步建立了责任明确、分权制约的审判机制, 在实行立审、审执、审监分立的同时,科学划分各业务庭和基层法庭 职责,改变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的状况,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权 责。该院还加大了对“两错”案件的追究力度,办错一案的,下岗培 训,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办错两案的,降审判职务一级;办错三 案的,调出法院。自1997年以来,该院没有出现一件错案,案件发还 改判率一直控制在1.3%以下。去年以来,该院审理刑事、行政案件 平均每件仅用22天,审理民事、经济案件平均每件仅用17天。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