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破浪会有时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审判机制改革纪事

本报记者 张召国 王正平 本报通讯员 高璇
  “公平、公正、公开、高效是沈河区法院审判机制改革的最大特
点;同时这种全新的审判流程在开庭后才让当事人见到法官,让我们
当事人想托人情都没了机会。”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街道办事处司法
助理解刚如是说。

  “准备庭早给法官设就好了!排期就开庭,当庭就宣判。当事人
满意,我们法官也满意。”一位刚刚结束庭审的审判长对全新审判流
程也是赞不绝口。

  这是7月6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15法庭采访
时遇到的一个镜头。

  其实,这只是沈河区法院创建全新审判流程中的一个缩影。

  今年是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改革的第三个年头,也是他们实现三年
三大步、一步一层楼的关键一年。其创建的全新审判流程不仅赢得了
当事人、法官们称赞,就是沈河区法院的院长、庭长们对此也发出由
衷感慨:“省心了!过去当事人围着我们转,我们围着案子转,现在
我们有精力考虑如何指导和监督审判了,而且重大疑难案件我们也要
当审判长。”

  “准备庭”

  2000年,被沈河区法院内部称为“改革年”。他们锐意进取,勇
于创新,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目标,打破法院原有的行政管理体
制,探索出一套适合法院系统自身特点的司法管理体系,创建了科学
有效的审判流程——“大准备、精审判、强执行、全监督”。

  在传统的审判模式中,法官承办案件一揽到底,其立审不分、效
率低下、权责不明及不利于廉洁执法等诸多弊端逐渐显露。怎么办?
以院长杨欲兵为“领头羊”的党组一班人,南下天津、青岛等地,学
习考察,求取真经,扬长避短,为我所用。于是,一个酝酿了半年的
大胆构想在今年元月10日变成了现实——成立了“准备庭”。“准备
庭”职能是完成民事、经济案件的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法律文书
送达、调查取证、排期开庭、案卷装订等工作。

  实施这项改革后,审判庭无权取证,只能根据当事人提供和“准
备庭”调取的证据,经庭审确认后依法裁判。审判庭的开庭时间由
“准备庭”确定,到期必须开庭,开庭一般情况下必须当庭宣判。另
外,先前审判庭办案,很大工作量集中在如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庭
前的准备工作上,可谓劳师费时。而设立了“准备庭”专门完成这类
工作,一个人可以完成审判庭2至3人的工作量,称得上事半功倍。审
判庭法官开庭前不准接触当事人,而当事人也不知道审理该案的法官,
避免了“案件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的不良现象。目前,尽管审判人
员有所减少,但当庭宣判率达到68.1%,结案率也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7.9%。

  经过5个月的运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截至6月底,准备庭共
收案子2276件,其中民事1825件,经济451件。准备完毕2020件,其
中民事1623件,经济397件,准备率89%。

  全新审判程序使沈河区法院的“五满意”真正落到实处,即“立
案庭让准备庭满意,准备庭让审判庭满意,审判庭让执行庭满意,综
合部门让一线满意,沈河法院让人民满意”。有的人曾形象地说:
“现在的审判流程,真像一个现代化的加工厂,立案庭选好原料,准
备庭制作半成品,审判庭造出产品,监督部门检验质量”。

  “值班长”

  从今年的3月开始,在沈河区法院审判区的一楼大厅里,你都会
看见一位身着整洁的法官服、左臂戴着醒目的大红“值班长”袖标的
法官,热情地为来院的群众服务。这就是沈河区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
整肃执法中的不文明现象,而创新设立的一项新的措施——“值班长”
制。

  “值班长”每天由一名中层干部值日,他不仅为来法院的群众排
忧解难,提供方便,而且还要随时纠正执法中的不文明现象,从根本
上解决群众反映的法院门难进脸难看等问题,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良
好形象。

  初夏的一天上午,一位当事人风尘仆仆地从河北赶到沈河区法院,
满怀感激地向院领导献上一面锦旗,上面绣着8个金黄大字:为民执
法,公正无私。

  他叫刘刚,是河北省的一名个体业主。1998年由于业务来往,沈
阳市的一家企业欠下了刘刚6万元货款。4月3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
情的刘刚,走进了沈河区法院。一走进审判大厅,便把自己的经历向
值班长全盘托出,值班长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我们法院审判是依事
实依法律来进行的,绝没有什么本地人和外地人之分。”听了这位值
班长的话,刘刚坚定了起诉的决心。于是,他在当月就向法院递交了
起诉状,法院很快立了案。

  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结束,6万元返还到刘刚的手里时,前后不
到两个月。当刘刚从河北专程来到沈河区法院时,崇敬和感激之情溢
于言表:“如果没有当天值班长的诚恳答复,如果没有我们法院良好
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我也不一定能打这场官司,那更谈不上追回
这笔欠款了。你们不愧是为民做主的人民法院。”

  “值班长”设立3个月来,接待来访群众上千次。其中解决非诉
讼案例4件,群众上访告状8件,人民满意率也达到了90%以上。

  人才竞争

  沈河区法院创建的全新审判程序之所以被业内外人士广泛称道,
有一点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得益于他们连续三年的人事制度改革。

  1997年底,全国优秀法官、辽宁省劳动模范杨欲兵出任沈河区法
院院长和党组书记。至今,他怎么也忘不了那年冬天,他在全区人代
会上做法院工作报告,当区人大代表审议其报告时,他做梦也没想到
有2人反对,4人弃权。尽管会后代表们告诉他:“我们不是针对你这
个新上任院长个人的,而是你们那个法院实在让人不敢苟同。”可是,
杨欲兵怎么也坐不住了。

  当天晚上,杨欲兵迅速召集党组成员连夜开会,他们强烈地感到:
多年来法院内部沿袭下来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论资排辈的这
种既无压力又无动力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干警
积极性的发挥,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于是,院党组决定在严
格把好进人关、重点把好干部使用关的基础上,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
人事制度改革。

  首先引进竞争机制。在中层干部中实行了述职测评、竞争上岗制
度,让品质好、能力强的人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1998年实施后,
原有的23名中层干部中有9名中层干部不再担任领导职务,5名普通干
警经过自荐和推荐走上了领导岗位,3名年轻同志被任命为庭长助理。

  为了对那些大毛病不犯、小毛病不断的人有所触动,1999年初,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他们还实行了全员竞聘和中层领导与普通干警
的“双向选择”制度,按现有人员减少5个定岗,落聘人员一律离开
岗位,走进由院政治处组织的培训班进行培训。

  人事制度的改革,犹如一缕春风,为沈河区法院内部注入了活力,
也把法院工作带入了一个新天地。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历经3年风风雨雨的沈
河区法院,也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他们先后获得了“沈阳市文明单位”
、“优秀人民法院”、“沈阳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标兵单位”、“中
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两年
夺取了市法院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胜杯”,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少
年案件审判庭被中宣部等5部委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
集体”。这一枚枚奖章,一面面锦旗,一项项荣誉,无不记载了沈河
区法院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也浸透着院领导和广大
干警们努力拼搏、辛勤耕耘的汗水。

  注:人民法院报2000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