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胆识的决策
——来自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整体改革的报告

本报记者 倪寿明 荀红 梁玉民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改革在全国法院系统中不是最早的,但肯定
是改革比较全面、比较彻底、比较见成效的法院之一。没有零敲碎打,
没有分步实施,而是成龙配套,整体推进,改革面涉及法院工作的方
方面面。这样一个大气魄的改革决策,对这个拥有600多名干警,工
作人员数量居全国最多、辖区面积居全国之首的中级法院来说,的确
是要有足够胆识的。

              (一)

  1998年7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新的审判法庭落成。这是一座总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风格别致、庄严恢宏、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审判
大楼。对此,中级法院院长孙文志及其党组一班人心里既喜又忧。喜
的是,物质条件大大改善,一改过去分几处办公,在办公室开庭的窘
况,执法活动有了威严与神圣的场所。忧的是,在这堪称一流的审判
大楼中如何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创造出一流的审判业绩。

  创新之路怎么走,谁的心里也没有底。但党组成员都在认真地思
索着。思路决定出路。好的思路从哪里来?他们决定走出家门,拓宽
视野,开阔思路。于是,先后派人赴一些先进法院取经。北京、上海、
天津、青岛、海口等等,凡是工作出色的地方,他们都去。

  边考察,边研究,边形成思路。孙文志召集党组一班人和考察组
成员逐步形成共识:要想尽快缩小与先进法院的差距,要想在全国、
全省创一流,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形成的一些弊端,必须对法院各
项工作进行改革。必须依靠深化改革来解决司法腐败问题,解决警力
不足问题,解决效率低下问题,最终确保司法公正。也可以说,改革
是解决问题、争创一流的有效途径,也是惟一途径。

  这年12月18日,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工作动员大会隆重举行。中院
党组提出,改革工作要全面实施、重点突破,强力推进、务求实效。
孙文志说,我们别无选择,只要符合国家法律,符合上级法院的要求,
方向正确,我们义无反顾。

              (二)

  “别无选择、义无反顾,全面实施、重点突破,强力推进、务求
实效”。这些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

  在酝酿改革初期,全院上下认识并不尽相同。相当一部分同志认
为改革是必要的,但动作不宜太大;还有一部分同志对实施改革方案
可能带来的问题过分担忧;更有少数同志因为要触动自身的利益,而
对改革持抵制态度。

  一些干警回忆说,那一阵子,各种有关改革的动员会特别多。大
会上说改革,小会上也说改革;上班说改革,下班还说改革。为了避
免空洞的说教,他们还组织广泛的考察学习活动,请大家出去走一走、
看一看。孙文志说,这么做比动员、说教的作用更大。一些同志通过
实地学习考察,转变了观念,由消极应付变为积极主动。学习考察起
到了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的作用。

  对于思想仍然不通者怎么办?孙文志说,对改革允许提不同意见,
也允许争论,但不允许反对。在采访中,有同志对记者说,孙院长有
句名言:不换脑筋就换人。

  苦口婆心地工作,终于使大家在关键的一点上达成共识:改革是
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

              (三)

  人心齐,泰山移。认识问题解决后,在改什么、如何改的问题上,
中院党组确定了一条重要原则:改革的内容和措施要配套。他们认为,
审判工作是个有机的整体,改革也应当整体推进。

  院改革领导小组经过数十次的研究、分析、论证,终于拿出了改
革的总体框架和具体方案,并发到全体工作人员手中进行了广泛深入
的讨论,使之日臻完善。

  就改革内容看,他们进行了六项配套改革:第一,实行案件运行
改革,把告立庭建成流程管理中心;第二,实行专业分工改革,书记
员单独管理,成为审判工作辅助中心;第三,实行审判职权改革,把
合议庭建成案件决策中心;第四,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把审监庭建成
审判工作监督中心;第五,强化内部制约,在执行庭推行人员“双考”
上岗制、执行长负责制、重要事项合议制和超期案件换人制;第六,
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为全面推进改革提供保障。这些改革措施相互关
联,彼此促进,形成完整的统一体,体现了全面改、配套改的指导思
想。

  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他们还及时向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
院主要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法委的领导进行了汇报,
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从而取得了各级领导的支持,为改革的
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在改革进行过程中他们及时协调、随时总结、
加强检查、务求实效。

              (四)

  盼公正、盼效率、盼权威,是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久久企盼。哈尔
滨中院的改革从树公正、树效率、树权威出发,经过短短一年多的运
行,在公正、效率、权威等各方面都显露出积极的成效。

  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后,案件的入口和出口都有了严格的把关,运
行通道畅通,保证了案件的运行速度。严格的案件流程管理让当事人
“三放心”:对立案时间放心,对案件收费放心,对立案标准放心。

  实行专业化分工,书记员单独管理后,全院的审判资源得到有效
的配置,办案节奏明显加快。一审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平均为30天左右
(刑事案件15天),二审案件15天左右,从而把开庭日期大大提前,
确保了案件在审限内结案。

  推行审判长负责制,72名审判长经严格考核从200余名候选人中
脱颖而出。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使他们责任心大增,合议庭的职能作用
得到充分发挥,全院公开审判率达到100%,当庭宣判率超过20%。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职、晋级等都要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当审判长、执行长要考,当助审员也要考。公平竞争的机制极大
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争先创优、努力学习业务的良
好氛围。通过改革形成的严密的动态考核机制,一有“风吹草动”,
肯定有人反映,肯定会有人去查,肯定也会查出结果,从而有效地杜
绝了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如今,哈尔滨中院的审判工作呈现了收案多、结案多、未结案少,
超审限案件少,结案率高、审判质量高的良性循环局面。如今,给哈
尔滨中院送锦旗、写表扬信的当事人多了,上访、告状的当事人少了;
钻研业务努力工作的干警多了,群众投诉的少了;社会各界关心法院
的多了,审判受外界干预的少了。

  我们高兴地看到,一个全新的哈尔滨中院在成长,一个高举改革
大旗的哈尔滨中院在前进,一个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制在哈尔
滨中院形成。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