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审判改革 维护司法公正

唐永良
  谈起无锡市两级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应始于1988年南长区法院的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1994年北塘区法院的经济审判方式改革、1996年
开始推行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及行政审判方式改革。

  特别是1998年以来,全市法院花大力气,采取积极措施,从而使
审判改革走向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其
主要做法有以下七个方面。

  1、全面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全市法院至1999
年底将这三个“分立”基本落实到位。江阴市法院1999年初将人民法
庭的立案工作统一归并到立案庭管理。锡山市法院人民法庭1999年初
实行审执分立,均成立了执行中队,专司执行工作。

  2、建立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实行了审书分离,在立案庭设
立书记官处,由书记官处排期开庭。同时建立案件审理流程管理中心,
对各类案件立案、送达、开庭、结案(执行)等不同阶段,进行全面
跟踪管理。

  3、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职责。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是“简政
还权”,全市法院积极、慎重、逐步“放权”,至1998年底放权到位。
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主办法官拟写裁
判文书,经审判长核稿并签发,无需经庭、院长拍板。

  4、依法公开开庭,强化庭审功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一审案件
全部开庭审理,除法律规定外,一律公开开庭;二审除法律规定可以
书面审理的外,也一律公开开庭;再审案件也进行公开开庭。在庭审
中,法官严格按庭审程序有序展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等各个环
节,把握繁简,突出重点,力争当庭结案。

  5、强调当庭宣判。无锡法院把当庭宣判作为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的重点来抓,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大力倡导。郊区法院民庭自1996年
起,经过三年努力,实现了大部分案件当庭宣判的目标,大大提高了
当庭结案率。

  6、大力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去年初,中院
对各类裁判文书制作了范本,在本院创办的《无锡审判》杂志上刊登,
供参照。两级法院积极推行庭审记录电脑化,由专职速录员电脑速录,
既快又好,大大提高了法律文书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7、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各法院重新修订了审委会工作
规则,大大缩小了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据统计,两级法
院由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数均有明显下降。中院1999年经审委会讨
论决定的民、经两大类案件仅33件,同比下降36.5%。

  几年来,全市法院深化审判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提高了
审判效率。减少了过去庭前大量重复劳动,简化了过去繁琐的程序。
1999年全市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刑、民、经、行政案件分别为
99.2%、99.4%、98.6%和96.8%。还出现了多名年结案超500
件的“超级办案能手”。

  二是保证了办案质量。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职责后,据统计二
审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均有明显下降。从去年上级法院对各类案件抽
查的情况看,认为无锡法院案件质量是比较好的。

  三是推动了法院全面改革。随着审判改革不断深化,推动和促进
了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如内部机构改革、管理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
革等等,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局面。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