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强化系统管理
吉林法院全面推进基层建设

记者 郭春雨
  本报长春6月20日电  吉林省各级法院以创建人民满意法院活
动统揽全局,以深化法院改革为主线,以强化系统管理为重点,抓基
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努力建设司法公正、人民满意
法院。

  1998年8月,吉林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院系统管理的若干意
见》,就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协管工作进行了改革,
改变过去“协而不管”、“管而不力”的状态。今年的“三讲”教育
中,省高院和中级法院成立由69人组成的联络指导组,直接参与对基
层法院领导班子的“三讲”教育。两年来,全省基层法院补充的领导
班子成员约三分之一是从本院后备干部中产生的,为加强基层法院班
子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吉林高院合理调整人民法庭布局,明确规定基层法院在本院任中
层正职或副院级职务必须有人民法庭工作阅历,使人民法庭成为培养
干部的基地。

  吉林全省法院大力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严格坚持编制
管理、逢进必考,推行法官选任和逐级遴选制度,一方面在全省法院
引入竞争机制和分类管理,搞活用人机制。日前,省高院已从下级法
院遴选7名优秀法官。1999年,全省基层法院竞聘上岗2808人,集中
清理清退基层法院超编人员260余人。

  吉林全省法院大力改革审判方式,实行排期开庭和流程管理,全
员评庭和综合考评,全面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进行裁
判文书改革,今年3月,吉林高院对去年全省23个基层法院进行了抽
样检查,案件审结率为96%以上,裁判正确率为99%以上,息诉服判
率为92%以上,一审开庭和公开宣判率均为100%,当庭宣判率为65
%以上。

  针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审判业务繁重的情
况,吉林高院着力加强基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一年来,相继举办了
全省优秀中青年法官培训班、新任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选任审判长
培训班,累计培训人数达800多人。同时,省高院特别注意改善基层
法院物质装备,加大对基层法院特别是贫困地区法院的投入。1998年
和1999年两年,共帮助基层法院申请专项经费补贴和筹措人民法庭、
审判法庭建设专项补贴经费3100万元,新建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和基层
法院审判法庭72个,为基层购置配备车辆229台。针对相当一部分基
层法院办公经费严重紧缺、拖欠干警工资的问题,吉林高院制定了
《吉林省法院系统扶贫援助试行办法》,建立了系统援助机制。1998
年以来,省高院通过从收缴的诉讼费中拨出专款、动员全省法院筹集
资金以及组织干警捐款等形式,共筹措扶贫援助基金97万元,先后向
8个经费紧张的基层法院进行了扶贫援助。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