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情做成大文章
——启东法院改革系列报道之三

本报记者 张宽明 本报通讯员 陆圣斌
  风雨五载,潮涨潮消,花开花谢。在启东法院,很多本来决不起
眼的小事,被探索者们用心留意、妙手翻新,反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
效果。启东法院的改革,正是从关系群众利益的细微之处入手,勇于
探索尝试,积极创优争先,小事情终于做成大文章。

  熟悉启东法院的人都说,许多工作起点高、创意新、亮点多,最
重要的,是有一种看准目标果断出击,敢为天下先的信心与锐气。

            开办“法院专递”

  过去送达法律文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调解书等),大多由各
业务庭和法庭派人直接送达,既牵涉人力过多,又影响办案速度。而
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接触过多,易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1997年,院党组一班人集体酝酿研究后决定
与邮局速递公司联系,开设法院专递。他们和邮电部门联合设制了
“法院专递”专用信封,即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保障法律文书的
及时送达。

  这样,从立案时起,被告的开庭传票及其他诉讼文书于当日由速
递公司邮寄送达;遇邮寄送达当事人拒收的,由速递公司驱车到就近
的法庭,该法庭派员一同前往留置送达;当事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
的,由速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请当地村委会和村民组长在回执上签字证
明,为公告送达打下基础。

  自法院专递开通三年以来,邮寄送达率达98%以上。去年法院新
收各类一审案件6034件,连同旧存的共计6175件,审结6029件,审结
率为97.64%。

            判决书展示厅

  在启东法院左南侧审判文书展示厅大门上,有一副对联吸引了记
者。左联是:接受群众评判,右联是:欢迎各界监督,横批是:依法
治国。

  过去,法院将审判文书只寄送当事人,个别法官制作审判文书只
重视撰写事实部分,不重视证据和理由阐述,使当事人不服判,不可
避免地影响了审判质量和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为督促法官写出高质量的审判文书,启东法院党组一班人曾想过
不少办法,后经反复论证,决定设立审判文书展示厅,将所有法官近
期撰写的审判文书上墙公示,不但本院法官可以随时看到,上级法院
来人也能随时看到,一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也能随时看到,公开
接受监督评判。这样一来,法官坐不住了,不仅审案认真,写审判文
书也不敢马虎。现在全院法官撰写审判文书,都能注重证据和理由部
分写作,做到科学性、合法性。

            幸福家庭讲习班

  启东法院有一个别具特色的幸福家庭讲习班,当事人到启东法院
离婚,需要“先上学”。

  多年来,该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般均在45
%左右。从1992年3月起,他们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由以往一对一叫
到法院调解审理,变为集中调解审理。实行立审分开后,由立案庭安
排一定数量的离婚案件,确保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统一用传票传唤
当事人开庭,各法庭可根据在审案件的情况,通知当事人参加讲习班,
邀请市妇联宣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请市少年官编排文艺节目等,
这些形式,感动了不少离婚案件当事人。最近举办的第七期幸福家庭
讲习班结束后,一次集中安排了31件离婚案件开庭。通过3个小时左
右的审理,审结21件,其中调解结案13件,撤诉2件,取得了良好的
审判效益。

            银行设点收费

  自从1996年成立立案大厅起,启东法院就把银行请进了立案大厅,
将最高法院有关立案收费标准制成镜柜上墙,使当事人一看就清楚明
白。

  为杜绝“暗箱操作”,方便群众,便于法院内部管理。法院把收
费改革作为改革的一项内容,及时同银行签定协议,将所有的诉讼费
用由银行在法院设点代收。这样,当事人可随时交钱,随时拿到发票
。法院干警也可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办案。在法院收费处,记
者见一位50多岁的当事人正在交诉讼费用,问他交费是否方便时,他
连连点头:“到启东法院缴费,就像到银行取款算利息一样准确、方
便。”

  启东法院的各项改革,既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也得到了
上级的充分肯定。他们连续7年被江苏省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
体”,先后被授予全省文明法院、人民满意法院,今年4月,江苏省
高院为他们荣记集体二等功。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