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

江南客
  近日,一位旅居美国十余年的朋友回国经商,谈及旅美多年最为
深切的感受时,他感慨地对我说,在美国生活虽然压力很大,但还是
很easy(容易)、很free(自由),因为任何事情国家都已经给你规
定好了游戏规则,你只要遵循这些规则便可以自由自在地轻松生活,
而你可以丝毫不必担心、也别奢望这些规则可以为你或为他人变通、
通融。实际上,我这位朋友的体会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法治社会
最为真切的感受:一切均依法办事,舍此别无他路。

  鉴于我的这位朋友对于法治社会有着如此深刻的体会,于是我们
便谈起了法治社会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机构如何依法行政。
他结合自己在美国多年的生活经历,对美国的官僚机制作了一个十分
有趣的比喻。他说,美国的官僚机制就象一个运行十分良好的机器,
无论你从任何部位给他加油,它都会外溢。他举例说:在美国,一个
人大学毕业之后,他如果要成为一名公务员,他还必须花上甚至比上
大学更长的时间获得一个从事某个工作岗位的license(从业许可证、
资格证)。获得资格证之后,这个人就开始做自己的生涯规划,也就
说自己可以住多大的房子、买什么样的车子、娶什么样的老婆、生多
少个孩子等等均取决与自己的这个职位。而假如他有朝一日因为自已
的违法行为而丢失了这一职位,他将一无所有(nothing),只能重
新开始艰苦的个人奋斗。而且更为关键的是,按照美国的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只有执行议会、民众已通过或中介机构已认可的各种法律、规
定和规则,而无权超越这个范畴自行其是,而假如你在工作中有任何
的失职行为,当事人就可以一纸状纸将你告上法庭,你必须对你自已
的行为作出令人信服的辩解,否则你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生沉
重的代价。所以,他最后总结说:在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下,稍具生活
常识(commnsense)的人都不会以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代价而换取绳头
小利。

  自然,我的这位朋友的看法并不一定全面,但是他毕竟从一个普
通百姓的角度给我们如今正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依法行政提出了
几点启示:一是必须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
裁判员。要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交给市场去管理,让市场来配
置各种社会资源,使公务员的管理行为成为一种真正的服务行为,从
而减少其掌握的权力,使其不能腐败,至少减少其腐败的机率。二是
要公务员专家化、职业化,高薪养廉。必须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真
正建立起独立的专家化、职业化的技术官僚阶层,形成高薪养廉的机
制,强化公务员的心理预期,增加腐败的个人成本,真正使公务员不
愿腐败。三是强化法律和社会的监督,制订阳光法案,使公务员的行
为全部置身于民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机制,
同时,真正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严厉惩处
违法行使职权的公务员,使公务员不敢腐败。而反观我国现行的公务
员制度,则有一种所谓的“割菲菜”和“位置腐败”现象,最为典型
的莫过于贵州国际信托公司的三任老总“前赴后继”,如飞娥扑火般
先后扑入法网。实际上这几个人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制度缺陷的牺
牲品。这正象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办不了坏事,
坏的制度则可以使好人办不了好事。所以对公务员制度进行改革过程
中注重一个的合理的制度建构正是我们国家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和依
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题中之义、应有之义吧!

  注:1999年11月05日发表于新闽都。发表时标题被改为《依法行
    政:拿什么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