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是什么滋味?

陈祥健
  胜诉是什么滋味?这个问题提得似乎很蠢,因为无论是否打过官
司,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都是明白着的:胜诉自然是一种令人高
兴、令人欣慰的事。如果有冤情,胜诉有时还有一种洗涮冤情、还我
清白之后的令人难以形容的轻松与快慰。的确,胜诉本来就是这种感
受。当看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看到违约方或侵
权方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当看到自己所受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补偿,
看到自己追求的诉讼目标终于实现的时候,谁能抑制得住高兴的心情
呢?因此,胜诉的喜悦滋味对所有的当事人来说都是一样的。然而,
如果把这种结论放在如今的法制环境下加以考察,这一观点似乎还无
法成为定论。因为胜诉有时还掺杂着酸甜苦辣,有着一种令人难以说
得清楚的滋味。这一滋味大概有两种情形:

  情形一:胜诉是一种令人痛苦的经历。这是就诉讼过程而言的,
此以某甲为例。某甲在内地某省投资办厂,因货款被当地客户拖欠,
长期追讨无果,遂诉至法院。欠钱还债,本是一宗在专业人员看来再
简单不过的案例,却费尽周折、经历艰辛,最后虽然胜诉,但除艰辛
与劳顿之外,还要搭上几近货款一半的各种开销。当问起其胜诉的感
受时,答曰:胜诉是一种说不出的痛。妙哉!某歌星曾唱道:“伤心
是一种说不出的痛”,把这歌词用于形容此处的胜诉,真是再精彩再
贴切不过。我们一些司法人员缺乏秉公执法、公正无私的道德素养,
有意无意地让当事人履行了一些法律程序之外的“程序”。因此,这
种痛,痛在我们的司法程序之外和司法人员的品性上。

  情形二:胜诉是一张无法兑现的支票。这是就诉讼结果而言的,
此以某乙为例。某乙在某地做贸易生意,因供货方产品不合格,致其
对第三者构成违约损失惨重,诉至法院。案件以胜诉告终,某乙也曾
为此高兴过一回。但在执行时对方却人去楼空,不见踪影,使其判决
书上获得的赔偿一分也得不到兑现。当问起胜诉的感受时,答曰:胜
诉是一种做失宠妃子的感受——有妃子的名份,但对皇阿玛毫无价值。
妙哉!这样的胜诉还真会有这种痛苦的滋味。此不外有两种原因:一
是一些地方政府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不分是非地袒护本地当事人,
哪怕其构成违约甚至违法也在所不惜;二是一些市场主体法律观念淡
漠、商业信誉低下。这种痛,痛在了我们的法律观念、信誉观念和道
德观念上。

  还有第三种情形,其痛苦的滋味更是难以言状:虽获胜诉,却既
历尽艰辛、耗尽财力,又无法兑现判决。有了这种经历之后,即使今
后再有冤情和委曲,恐怕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再打官司。这就涉及到当
事人对法律乃至司法制度的信任问题。就目前看,似乎没有太多人关
心当事人对我们法律以及司法制度评价的晴雨表。如果我们一再无视
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问题、漠视其诉讼感受,要想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
垒筑这一依法治国工程所不可或缺的根本基础,恐怕是一件难而又难
的事。

  注:1999年8月27日发表于新闽都。

  另检察日报1999年8月18日发表,题目改为《如此胜诉是一种说
不出的痛苦》:
http://www.jcrb.com.cn/html/1999/08/18/F19990818_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