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城管”提个醒

翔箭
  批评“城管”的文章屡屡见诸于报端,不知“城管”们是否感到
委曲。某日翻阅《厦门日报》时,又见到一篇抨击“城管”的文章,
题目是《别宠“坏孩子”》。文章不仅批评“城管”执法时打人,还
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对“城管”队伍中的“坏孩子”严加“管教”,勿
要纵容与包庇。呼吁、建议和要求之声不断,但“城管”执法的状况
却未见有大的改观。

  我住的新村旁有一个“三角地带”,小摊小贩喜欢在此摆摊设点,
因此,这个地方也就成了“城管”执法的关键区域,也就是在这里,
笔者有幸目睹了多次“城管”执法中的不文明行为;有一次,“城管”
执法时与小贩发生争执,“盛怒之下”就砸了小贩的水果摊,手起脚
落之际,一摊的水果滚落一地,惹得群众一片谴斥;又有一次,“城
管”与小贩争执时,“愤然”折断了小贩的称杆,没收了小贩整摊的
卖具和物品,并当众多围观群众的面,对着小贩满口秽言相喝。此二
次均是笔者亲眼所见。还有一次,倒是听围观群众说的:“城管”对
小贩动粗被某报记者撞见,记者欲抢拍镜头,却被“城管”抢走相机、
曝光胶卷,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事件,自然也引发了人们不大不小
的议论。这些事,我相信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很多,只是由于没有造
成“严重后果”,自然也就引不起媒体的关注。不过我相信,这种不
文明的执法行为尽管没有造成所谓的“严重后果”,但却程度不同地
造成了不好甚至是恶劣的影响。“城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大众,但
是却得不到大众舆论的有利评价,这就不能不使人深思:

  深思之一:“城管”执法为何老让人反感?相信并非所有的“城
管”队员都这样,但只要有几个队员执法时给群众亮过几次类似的“
相”,群众的评价也就好不到哪里去。其实,小摊小贩乱摆摊点的确
很让人头痛:它不仅严重影响了一些路段的交通秩序,还影响了市场
的管理秩序,破坏了街道乃至整个城市的卫生整洁度。这就说明,“
城管”的工作有广泛的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是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
支持的。但是为什么会招人反感?原因全在于你自己的表现:你在执
法时动不动就亮出打、骂、摔、砸等动作,如何赢得人们好感?

  深思之二:“城管”队员能够多一些理解和同情?文明举动,来
源于同情之心和理解之情。小摊小贩中,有一小部分是下岗工人和郊
区农民,他们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从事一些摊点买卖的。面对这部分
人的叫卖声,你能忍心因为他一时一地的违规经营而摔砸吗?舆论通
常都有自己的两种倾向:一是倾向于理直者,一是倾向于弱者。“城
管”执法时,即使有再大的执法理由,只要你一出手动粗,马上就把
对方推至“弱者”的地位而倍受人们同情。此时,人们就淡化了对他
违规经营的批评。在这种场合下,任何的执法理由都无法挽回对你的
评价。这是最容易使执法者丧失舆论支持的地方,也是执法者的悲哀
之处——执法的结果,却把自己执到了舆论的对方面。这正是一时一
地的威风所付出的必然代价。

  基于对整个队伍形象的负责,也基于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强
烈渴望,我们不能不再给“城管”个别队员提个醒:请你注意文明执
法。其实,文明执法不是对执法者的额外要求,文明执法是严格执法
的题中应有之义,它本身没有实质性的含义。因为执法有个执法的程
序问题,只要你严格依程序执法,也就能够做到文明执法。说到底,
“城管”执法之所以让人觉得不文明,问题就出在执法的程序上。因
此,执法时,请你务必注意执法的程序。

  注:1999年8月20日发表于新闽都。

  另检察日报1999.8.25日亦发表此文,标题改为《勿宠执法“坏
孩子”》:
http://www.jcrb.com.cn/html/1999/08/25/F19990825_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