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待公民

宗清
  公安部明令,从6月1日起,交警在值勤时必须使用文明规范的统
一用语,对违章者先敬礼,然后说“你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这一
类温文尔雅的词语,不得随意呵斥。老百姓对文明执法期待已久,让
警察们从细节开始学会礼待公民,当然是件好事。

  不久前,中国青年报刊登了《警察叔叔别不理我》的读者来信,
读后使人心里隐隐作痛: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要乘公共汽车上学,母
亲叮咛孩子“有困难找警察叔叔”。没想到第4天公共汽车就改道了,
孩子找不到车站,就遵照妈妈的嘱咐去问巡警,巡警叔叔听了不说话,
抬手指了指。孩子朝他手指的方向走去,还是不见车站,正好又见一
交警,孩子忙问交警叔叔,该叔叔又没有回答。茫然无助的孩子急得
放声大哭,幸好有旁边的好心人帮助,才回到家。孩子回家后问大人:
“你让我有事找警察,为什么警察叔叔不理我?”

  在我的印象里,不少警察喜欢板着面孔,疾声厉色。我想这可能
是他们常跟坏人和犯了错误的人打交道,不知不觉间养成的一种习惯。
交警对违章者通常训斥多于说理说法,被训者惟有小心翼翼赔不是,
有理无理先点头。如果交警今天心情好,言语温和,被训者立即感动
得不知如何是好。有的城市前两年要求交警处罚违章时先敬礼,这一
微小改进获得了市民们的高度赞扬。中国老百姓太善良、太容易满足
了,一丝不经意的笑容都足以使他们惦记在心。

  公安队伍的职业素质教育应持之以恒。约束、监督警察的法规、
条例出台了若干,还宣传了众多优秀群体和个人,然而百姓的感觉还
是好不起来。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我想,更重要的一项职业素质教
育是,告诫每一个警察同志:我们是靠人民养活的,是纳税人为我们
提供了俸禄,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对纳税人耍脾气或颐指气使,善待每
一个公民并提供必要的帮助,是警察的职责和不可推卸的义务。

  礼待公民不是一种恩赐。随着公民纳税意识的觉醒,我希望这样
一种场景将来随处可见:当警察态度粗暴时,公民会一字一顿地指出:
“你没有权利这样无理地对待纳税人!”

  注:1999年6月25日发表于新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