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鹏委员长起立说起

游 文
  春节前夕,李鹏委员长来福建考察。一个考察项目令人特别关注,
即在厦门旁听一次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

  在整个过程中,令传媒投入极大关注的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李鹏
委员长“起立”的问题。报道说,那天开庭时,当书记员宣布完法庭
纪律、请法官进入审判席就坐并要求全场起立时,李鹏委员长跟着其
他旁听人员一起起立。不少报道引用主审法官和老百姓的话说:“没
想到李鹏委员长也起立了。”

  在李鹏委员长整个旁听庭审过程中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花絮”
的“起立”一节被当作新闻眼炒得火热,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

  长久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于开会的时候让群众先进场静候领导,
然后领导在一片掌声中依次走向主席台;我们也常看见开某一个表彰
会时,往往受表彰的人都坐在台下,而荣幸地坐在主席台上频频出现
在镜头前的却不是表彰的对象;我们也不难发现领导跟科学家们一起
照相时大都是领导坐着而科学家站着……于是,当委员长李鹏真的和
其他普通的旁听者们一起起立时,人们便感到惊奇。

  如果那天李鹏委员长没有跟大家一起起立,恐怕不会成为传媒和
人们关注的热点,人们大概也不会责怪。然而,李鹏委员长却不,他
起立了,像别的旁听公民一样!委员长的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分明向我
们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作为我们党的第三代领导核心的重要成员,
李鹏委员长用他自己的行动,实践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推动着共和国走向法治。

  曾几何时,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场不小
的争论,它的焦点就是:在刑事案件开庭时,当法官进入审判席就坐
时,作为公诉人出庭的检察官要不要与其他诉讼参加人和旁听公民一
同起立?除少数“想通了”的检察院以外,多数检察机关都不同意公
诉人“起立”,理由是“作为公诉人,我也代表国家,凭什么向你(
法官)起立?”有的检察机关还明文禁止公诉人在刑事诉讼开庭时起
立,违者以违纪论处。

  一位哲人说过:“当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的时候,我们期待榜样
的出现。”现在,委员长已经起立了,我们也起立吧!为了法律的尊
严,我们在起立中什么也不会失去,我们收获的却很珍贵。

                     1999年4月9日

  注:1999年4月9日发表于新闽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