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发展史上重要事件
  ●一九四九年六月,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在北平闭幕。毛泽
东在会上号召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
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等
四个决议案。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
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一九四九年十月,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一届全
国政协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一届全国
政协副主席。

  ●一九四九年十月,全国政协一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章程》。这是人民政协的第一部章程。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全国政协四届七次常委扩大会议在北京举
行。这是政协自一九六六年停止活动以后举行的第一次常委会议。会
议决定一九七八年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五日,五届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在全国政协
五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讲话。这篇讲话分析了建国三十年来我国社会
阶级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是全面论述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任
务的重要文献。

  ●一九八三年四月,全国政协五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决定,六届
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党员的比例将从五届的百分之六十减少到百分之四
十,以更多地安排非中共人士担任政协委员。

  ●一九八九年一月,邓小平对民主党派成员提出的关于共产党领
导的多党合作问题的建议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根据这个批示,制
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
商制度的意见》。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发表。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八届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对尼泊尔、印度、
巴基斯坦三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这是我国主要领导人首次以全国政
协主席身份出访。

  ●一九九五年一月,全国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议通过《政协全国
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共中央发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个规定。

  ●一九九五年六月,全国政协八届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

  注:引自法制日报1999年9月16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