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审判:依法治国的里程碑
——访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局长图们将军

本报记者 赵信
  图们:1928年生于辽宁省喀左县。18岁参加革命,长期从事部队
保卫工作。历任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军事法院副院长,中央
军委法制局首任局长,少将军衔。从1979年到1981年,参加“两案”
审判工作。1980年,他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
命集团案特别起诉厅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20多年前,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
决定。其中,就包括决定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进行深
入审查。“两案”审查工作由陈云同志负责。

  1979年8月,陈云主持召开了一次全国“两案”工作会议。会上,
又作出了一个重大决策:“两案”审查要分两个部分进行,一是犯错
误部分,一是犯罪部分。对犯罪部分要依照法律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
事责任。这样,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审判就提上了日程。

  按照中央的安排,林彪反革命集团犯罪案件的办案工作由解放军
总政治部负责。这年夏季的一天,当时担任解放军检察院副检察长的
图们,受命到了“总政治部林彪反革命集团案审批工作办公室”。这
个办公室下设取证组、预审组、起诉组、审判组、秘书组、宣传组和
材料组。图们任办公室副主任,分管起诉组、秘书组、宣传组。

  当记者日前采访年已七旬的图们将军时,他清晰地告诉记者,现
在虽然离休了,但对当年亲历的那段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历
史,仍在不断地著述,不断地思索,对其历史意义有了七个方面的认
识。整整一个下午,老将军始终身板笔直地坐在沙发椅上,一边思索
着,一边向记者娓娓道来:

  ——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依法进行审判,体现了在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主要从两方面看,首先是,“两案”所涉罪犯,
原先在党和国家都有很高的地位,都是大人物。林彪和江青分别有副
统帅、第一夫人的头衔;16名主犯中,有13人是中央政治局委员,3
人是党的副主席,军队里包括了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
部长、海军政委、空军司令等。这些头面人物、大人物被送上审判台,
接受法律的审判,这在以前是根本不能想象的,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的充分体现。第二点,尽管这些主犯罪恶难赦,人民痛恶,但整个
审判过程都是依法进行的,没有因为他们是作恶的魁首,就不依法办
事。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个重要体现。

  ——“两案”不是一般的案件,令世人瞩目,受历史检验。“两
案”的发生牵涉到我们党和国家一段历史,案件的处理还关系到我们
党和国家今后发展的历史,所以特别重大;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
许多罪行与我们党和国家当时的“左”的错误交织在一起,所以特别
复杂。要知道,当时,《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还没有出来,“
文革”遗毒,尤其是“左”的思想错误才刚刚开始在党内清算,在这
样的大背景下,审判“两案”可以说让人提心吊胆。这里的最大难点
是如何区分错误与犯罪。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彭真在这时显现了他
的丰富经验和过人胆识,他担任“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后提出:
审判“两案”只审罪行,不审错误,对错误一条也不审。鉴于“两案”
的主犯把许多事情都推到毛主席和周总理身上,彭真敏锐地提醒大家
注意两个阴谋,即:林彪、江青等人在报告毛主席和中央之前搞的阴
谋,和毛主席、党中央决定之后,他们又利用权力加以歪曲、篡改后
搞的阴谋。彭真把这样分析问题、看问题通俗地叫做“两头抓麻杆”。
这样,错误与罪行就容易区分了,包括那些主犯犯错误的部分也给区
分开了。

  ——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现在这些话说起来已经
不是什么问题了,但在当时,与刚刚过去的“文革”时期相比,是鲜
明的对比。“文革”是“口供年代”、“口供主义”,实际上搞的就
是逼供信那一套。这里,又要提到彭真同志了。他说,取证,所有的
红灯都要打开。因为有了彭真同志这句话,才有了后来的中南海打开
档案柜……

  ——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公、检、法各司其职。特别是律师
参与诉讼,使人们看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极大进步,这在国内外引起
了不小的反响。当时,预审后拿出的起诉意见有60多条;经过检察环
节后,起诉书起诉的罪行是48条;法庭审判时,有几条也没有认定。

  ——特殊程序。什么叫特殊程序?我有五个字:“最高”加“特
别”。1980年9月29日,在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根据最高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建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
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理“两案”。这恐怕是前无古法,后无
再继了。

  ——公开审判,每天电台都有广播,电视还直播。在当时要做到
这些,要有多大的魄力啊!这也是正义的体现。

  ——依法定罪量刑。1981年 1月25日,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案10名主犯进行宣判。这次超级审判,从1980年11月20日开庭,到
1981年1月26日向10名主犯下达判决书,并向执行机关送达执行通知
书,历时2个月零7天,经过了42次法庭调查和辩论,有49名证人和被
害人出庭作证,审查各种证据 873件。实践证明,“两案”审判不仅
程序、量刑合乎法律规定,也完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参与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是图们将军个人戎马生涯中
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对我们整个国家来说,更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
程中一次有里程碑意义的实践。“两案”审判开庭,《人民日报》曾
发表社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老将军说,什么叫里程
碑?当时我们还不可能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高度,但现在回过头来看,
依法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确实称得上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
里程碑。
 
  注:引自检察日报199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