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们拥有了法律武器

本报记者 江华
  ■瞬间:第一个行政审判庭应运而生
  ■视点:老百姓民主与法制意识陡增

  两张照片:一个是漂亮优雅的白领女子;一个是蓬头垢面的颠狂
女人。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两张照片同为一人——辽宁石油化工设计院
工程师赵毅。

   7月14日,记者拨通赵毅家电话。其母宋慧莲说:“赵毅现在还
不能与人交流。3年多了,整天就是发呆。”

  1995年12月,27岁的赵毅被辽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代理大队长邱
兆林刑讯逼供致精神分裂。次年 1月,其母宋慧莲将邱兆林推上被告
席。1998年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判处邱兆林有
期徒刑3年。

   3年路漫漫。宋慧莲说起告状历程至今心绪难平:“不容易啊!
终归国有国法,平民百姓照样能把‘大盖帽’送进监狱!”

  这事在从前闻所未闻。就在十几年前,老百姓状告执法部门、行
政部门绝对不可想象。而今,“民告官”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已算不得
什么新鲜事。

  有资料显示:仅1998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98463件,
是10年前的10倍。

  “民莫与官斗”,是中国人的古训。于是,多少年来,国民面对
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官”侵害时,往往选择忍耐。

  其实,早在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第19条就规
定:“人民和人民团体有权向人民监察机关或人民司法机关控告任何
国家机关和任何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1954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宪法第97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向各级国家机关
提出书面控告或者口头控告的权利。”

  但建国20多年,几乎没人与“官”对簿公堂。哪怕私下讨个“说
法”的都为数不多。

  “文革”结束后,我国逐步恢复了行政法制建设工作。

  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实施。其中第3条规定: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这是我国
第一次确立了行政诉讼制度。

  然而,1986年初,湖南省汨罗县一起“假药纠纷”案给法律界出
了个难题。

  当年,汨罗县药材公司经销保健品时使用了药品标价签。当地药
检所以“出售假药”为由,对药材公司课以罚款。药材公司不服,遂
向当地法院起诉,状告药检所“行政违法”。

  没想到,一纸不大的诉状难住了汨罗县法院:这类案件到底应由
哪个法庭审理?经过争议,组成一个特别合议庭审理此案。

  事后,汨罗县法院提出一个大胆设想:能否专门成立一个行政审
判庭?当年6月,他们正式向上级法院打报告。结果,引起一场风波。

  当时,法律界人士认为“超前”,理由是“老百姓法律意识还不
成熟”。官员们则认为“法院是维护政权的,专门设立行政审判庭不
是给政府添麻烦吗?”一位副县长甚至直接打电话给法院:“‘民告
官’搞搞宣传还可以,法庭就不要设了。”

  然而, 4个月后,全国第一个行政审判庭还是在汨罗县法院宣告
成立。

  如雨后春笋,到1988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全国1400多个
各级法院都建立了行政审判庭。

  到1990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全国已有 130多个法律、法
规适用民告官。

  对此,国外媒体评价:“行政法庭的建立和《行政诉讼法》的颁
布实施,是中国实行法制的真正开始。”

  尽管如此,人们法制观念的进步尚需时间。进入90年代,虽然越
来越多的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再“算了”,但更多的人还
是担心“官官相护”,不愿枉费工夫。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江必新庭长说:“各级行政审判
庭定会秉公执法”。江庭长提供了一个数字:10年间,全国行政案件
中,原告方胜诉率达35.4%。

  业内人士认为,如此高的原告胜诉率在国际上也是少有的。

  近几年,全国各地“民告官”案层出不穷。到目前为止,全国平
均每万人受案0.81件。其中,1997年6月,四川蓬溪县河边镇2164户
农民状告县镇两级政府,成为全国最大规模的民告官案件。

  在河边镇,农民们劳作一年,不但入不敷出,还要贷款交纳不合
理的农田负担。当地有一首民谣:“巧立名目把钱收,五花八门大如
天。官官相护民遭难,挨打被抄无法官。实际问题无人管,贷款交费
好心酸。”

  民谣的作者唐书永是一个没念几天书的泥匠人,但他吃透了中央
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决心用法律武器,捍卫乡亲们的权益。

  虽然此案至今尚无结果,但2000多户农民众口一词:“官司非打
到底不可。”

  只要关注传媒,随处可见百姓状告政府,状告公检法机关等案例。
被告小到村长、乡长,大到市长、局长。“秋菊”们用法律武器捍卫
着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行政复议法》,将于10月1日
颁布实施。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笔”是,百姓不仅可以告官,
还可状告“红头文件”。

  “依法治国”已经载入宪法,百姓们的法律意识正在觉醒。

  注:引自中国青年报1999年8月29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