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禁区是怎样突破的
──建国以来法学界重大事件研究(24)

郭道晖 陶威*1
  长期以来“人权”被宣布为“资产阶级口号”,成为法学研究的
禁区。1991年《中国法学》杂志发表评论员文章,率先在法学界号召
高举马克思主义人权的旗帜,深入开展人权与法制的理论研究。与此
同时,理论界、法学界开始打破禁区,人权成为热门话题。下面是回
忆这一禁区得以突破的历史过程。

  陶威(以下简称“陶”):《中国法学》继“权利本位”的讨论
后,又首先在法学界展开了人权问题的讨论。请您再谈谈这一讨论的
过程。

  郭道晖(以下简称“郭”):我们在1991年第3期发表了一篇
《深入开展人权与法制的理论研究》的“本刊评论员”文章。这是
“89年风波”后发表的第4篇重要评论,也是法学界在人权问题一度
成为禁区后,首先以评论来开路的重要动作。这篇评论首次提出了
“高举马克思主义的人权旗帜”的命题,这是对长期以来把人权当作
资产阶级口号的一个反叛。文章强调:“开展人权与法制理论研究,
首要的目的在于更完整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更好地将它运
用于我国社会主义人权法制实践,完善有关人权的立法与执法,推进
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之所以强调其“首要目的”,是针对长期以
来把人权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是“抽象的人性论”,认识论人权似
乎只能以批资产阶级人权观和反对国际敌对势力利用人权干涉别国内
政为主题和靶子。对国内讲“争人权”甚至被一概视为反动的或资产
阶级自由化的口号。有的法学者还认为“人权概念不科学”,“一般
不宜抽象地笼统地使用‘人权’概念,而应代之以‘公民的基本权利
和义务’或‘公民权’”。*2

  陶:长期以来,“人权”成了资产阶级的专利。

  郭:我们的评论指出:“对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我们也要作具
体的历史的分析,既要批判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唯心主义实质和阶级
偏狭性,消除其消极影响;又要对历史上进步思想家的人要以理论中
基本些可资借鉴的东西,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为此,还应当贯彻
‘双百’方针,鼓励在人权问题上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使我们的人权
与法制的理论研究得到生气勃勃的开展。”

  陶:这对于刚开始突破禁区、研究人权问题是正确的导向。

  郭:应当说,人权问题的“解冻”,是在1989年11月10日中宣部
理论局召开的一次有关人权问题的小型专家座谈会开其端倪的。我参
加了这次会。会上,理论局的负责人传达了李鹏总理有关人权问题的
一个批示。会议的主题起初是针对外国宣扬的“人权无国界论”发表
批判性意见。但是,与会的专家学者却发表了一些不同意见,和对开
展人权理论研究的建议。

  陶:您对此发表了什么意见?

  郭:我的个人资料档案里还保存着当时我的发言提纲。讲了两大
方面:一是讨论人权问题应当把握的几个原则;二是当前人权研究需
要澄清和探讨的问题。

  对前一个问题我提出:

  (1)在人权的概念与性质上,既要讲阶级性,又要讲历史性。
人权是一个动态的历史概念,各阶级与各个历史时代,人权概念的内
涵不同。要从历史发展上研究人权,把人权观的阶级性放在一定历史
范畴内来评价,不能仅仅说资产阶级人权都是欺骗的。

  (2)在人权的法律地位上,既要讲人权的国内性,又要讲国际
性。对人权有无国界问题,要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与对待,要看到存
在人权无国界与有国界两种情况及其辩证关系,要把承认人权有国际
性(国际合作、国际保护)同反对借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加以区别对待。
即使对待人权的国际干涉,也要具体分析国际法所允许的合法制裁、
人道主义干涉同非法干涉的区别。

  (3)在对人权的评价与态度上,既要理直气壮地高举马克思主
义旗帜,又要实事求是地正视我国人权保障制度还有缺陷,有待改善。
并举出了我国人权立法的不足,执法上有侵犯人权现象,公民权利意
识、人权意识也很薄弱。

  (4)在人权的实现上,既要讲理想,又要讲现实。人权是人人
应当享有的应有权利,具理想色彩,又受现实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
条件所制约。人权和公民权利过去是通过革命的阶级斗争去争取;人
民掌握政权后也还要通过社会斗争、最终是通过发展生产力来逐步实
现。

  (5)国内对人权的理论研究,要同国际上有关人权的外交斗争
既相适应,又相区别。应贯彻“双百”方针,打破禁区,鼓励对人权
理论的学术探讨。

  陶:你这几个原则很重要,在当时提出这些原则恐怕也需要一些
勇气。

  郭:坦率地说,会上来自政法实际部门的同志在发言中是较谨慎
的,来自学术理论界的学者因为也是初次试探,还不大摸底,有点欲
言又止,但总的倾向却是表达了要认真开展人权研究的强烈要求,发
言中并不受领导指示的局限。

  陶:这对会议主持者可能也是一次试探。

  郭:他们奉命行事,是想听取一些专家意见,从理论与对策上对
上面布置的关于人权有无国界的问题作出妥当的回答。在听到专家、
学者的意见后,主持者(他其实也是学者出身)认为很有启发,要进
一步研究如何开展人权研究的问题。

  陶:后来呢?

  郭:过了3个月,即1991年3月2日,中宣部再次召开了人权问题
小型座谈会。这次还有一位副部长参加。会上这位副部长传达了江泽
民同志有关人权问题的一个重要批示,并说中宣部是据此指示召开这
个座谈会的,他还着重地说明研究人权问题的“紧迫性”。原来,是
美国肯尼迪人权中心给中国科学院院长周光召一封信,信中根据一些
道听途说,对我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攻击,说我国“成千上万人的命运”
受到非人道的对待,也由于我国一些丧失国格的外逃者的渲染,连达
赖也成为人权斗士,我们倒成了专制魔王。其实,即使按西方的标准,
他们自己也有许多违反人权的现象,必要时应当加以揭露。从理论上
讲,人权有它的阶级属性。当然这样讲,西方人士不易接受。总之,
这个问题联系到民主问题,要认真对付一下,建议对人权作一番研究,
回避不了。

  会上大家对中央领导同志号召研究人权问题的指示,表示衷心拥
护,都趁此东风,大讲对人权问题不能再采取回避态度,开展深入的
讨论,实事求是地研究我国人权的状况与问题,回答西方的挑战。

  陶:这是不是可以说:人权的禁区终于在中央的倡导下,打开了?

  郭:这也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次不只是一般地议论议
论,而是落实了措施。那就是由中宣部理论局拟就了8个研究课题,
当场确定了负责主持研究的单位,立即着手收集资料,编写一套“人
权研究资料丛书”,为今后深入研究打下基础。

  陶:哪8个专题?

  郭:包括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西方人权学说、发展中国家人权、
社会党和民主社会主义人权观、中国人权建设、世界各国人权约法,
以及西方人权外交、资产阶级自由化关于民主自由的言论(后二题后
来没有出书),分别由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北大、人大、中央党校、
法学研究所和外交部等单位主持编撰。这套丛书后来于1993年由四川
人民出版社出版。

  陶: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郭:是的,闸门一旦打开,就不是原始意图所能局限的。在以后
蓬勃展开的人权讨论中,已不限于只是对付敌对势力对我国人权状况
的挑战,而且是对人权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展开了全面的探讨。

  陶:人权禁区从此打破了。

  郭:参加这个会后,我立即向中国法学会领导汇报,并迅速行动。
《中国法学》编辑部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立即于3月12日(即会后10
天)联合召开了“如何开展人权与法制问题的理论研究”座谈会。到
会的近20多位专家学者一致认为,研究人权问题首先必须进一步解放
思想,消除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不能只以批判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为目
标,还应当站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高度上,汲取古今中外人
权思想中属于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精华,参照当代国际法公认的准则,
丰富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要贯彻“双百”方针,造就一个有利于科
学地研究人权问题,允许不同学术观点争鸣的学术环境。会上还提出
了一系列人权理论选题供研究参考。这个会的综述和本刊评论员文章,
后来都发表在《中国法学》1991年第3期上。

  陶:据我所知,你们这次会后,其他单位随后也开了一系列人权
讨论会。

  郭:那时候,北京一个接一个地召开人权座谈会、讨论会。中国
人民大学(4月20日)、北大(5月4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6月21
日)、北京市宪法学会(7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等都先后举行了
人权理论讨论会。我几乎都参加了。此外,《人民日报》社、《光明
日报》社也都召开了座谈会。真是“京城无处不飞花,争谈人权已形
成一股新潮”。

  在此高潮中,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发表了《中国的
人权状况》白皮书。11月4日,中宣部又召开了较大规模的人权讨论
会,中宣部副部长聂大江还对讨论作了总结发言。自此,谈论人权已
形成一股新潮。

  陶: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

  郭:当然,讨论中也引发了种种不同观点的争鸣。譬如人权是法
定权利,还是首先是一种非法定的道德权利、应有权利?人权的主体,
是个人还是集体,二者谁为本位?人权起源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
还是原始社会就有了自然存在的人权因素?人权只有阶级性还是主要
体现于它的普遍性、共同性?国家主权是否必定高于人权?等等。
《中国法学》从1991年第4期起开辟了“人权与法制研究”专栏(以
后纳入“法学争鸣”栏),对人权的各种观点进行了连续1年多的讨
论,还就人权的主体问题展开过不同观点的争鸣。

  陶:关于人权的争鸣中,出现过“左”、“右”之争没有?

  郭:本刊似乎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但在整个理论界、法学界不
能说不存在传统保守与开放革新不同观点的分歧。有的甚至还发生检
查、撤稿事件,造成挫伤学者尊严,不符合“保障学术自由”原则。
个中情节与教训,得请当事人来叙说了。*3

  *1郭道晖,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原《中国法
学》总编辑;陶威,中国法学会干部。

  *2张光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中国法学》1990年
第4期。

  *3载郭道晖等主编:《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
社1998年12月版,第382页。

  注:本文引自《法学》1999年第5期总第2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