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十年法治路
——写在烟草专卖法颁布十周年之际

本报记者 樊荣
  6月29日上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

隆重纪念烟草专卖法颁布十周年。回顾烟草专卖走过的十年历程,与

会者深深感到,对中国烟草行业来讲,这部法律有着特殊的重大意义

———烟草离不开专卖,专卖必须依靠法制。



  烟草专卖法的公布,使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用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

和巩固,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生产经营活动从此走上了法治的轨

道。



  卷烟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国家实行“寓禁于征”的政策。这样,

既满足了我国3亿烟民的消费需求,又为国家经济建设积累了大量资

金。烟草专卖法在这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烟草行业实现税利从1990

年的270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1050亿元。1991年以来,烟草行业共为

国家提供税利6974亿元,是从建国时到烟草专卖法公布前的1990年

(共41年)的总和的2.7倍。自1987年以来,烟草行业实行税利连续

14年位于各行业之首,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近年来,假冒商标卷烟在全国各地泛滥,造假者受巨额利益的驱

使,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造假者逃避国家税收,侵犯他人的知识

产权,以次充好,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的完

善,为烟草行业的专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卷烟打假中发挥了

作用。各级烟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坚决查处了大

量的违法案件。十年来查处的案件超过300万件,严厉打击了各种违

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烟草专卖体制,维

护了烟草行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国家烟

草专卖局专门成立了整顿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下发了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于《烟草行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和《禁止在行

业内卷烟经营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与此同时,坚持“内管

外打”方针,对内严格管理,对外坚决打击各种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

规的行为;开展了对丝束、嘴棒、卷烟纸的专项治理;自1998年以来

取缔了138个卷烟自由批发市场,2000年依法关闭了全国仅存的3家非

法卷烟厂;烟草专卖执法部门还与海关、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执

法部门密切配合,对卷烟走私贩私、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等违法活动进

行了重点打击,使专卖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质量和市场

控制力得到了提高。



  吸烟有害健康,然而,吸烟在世界各国都是一种合法消费。既然

是合法消费,就应有其合理的市场定位,满足市场需求。全世界现有

11亿烟民,我国占3亿。为满足烟民的消费需求,我国烟草行业注意

加强总量控制,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产品结构上,并

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注重加强对卷烟技术含量的提高及对卷烟降焦、

降害技术的研究与推广。2000年,我国一、二类卷烟已占总产量的三

分之一。目前全行业有50多家企业成立了技术中心,有4家技术中心

通过了国家级认定。经人事部批准,长沙卷烟厂技术中心建立了全行

业第一个博士后流动站。十年来,全国卷烟焦油量平均值已由30亳克

左右降至16毫克左右。国家烟草专卖局还积极开展了“禁止中小学生

吸烟”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要求在销售柜台上摆放警示牌。



  我们相信,在烟草专卖法的有力保障下,我国烟草业一定会在打

假、打私、提高卷烟技术含量等方面取得更大成绩,为国家作出更大

贡献。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7月4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7/04/content_

202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