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法官违纪百相

王晓芳 编译
  美国纽约州设有专门处理法官违反职业纪律案件的“司法行为委
员会”,每年都要受理几百起对法官的投诉,但真正启动调查程序并
作出处理的一般只有二三十件。这里摘录了该委员会1998年处理的部
分案件,由此我们对西方国家的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的情况,可
略见一斑。

  一、罗克兰县兼职法官罗曼诺在审理家庭暴力和性虐待案件时,
发表了带有性别偏见的和其他不适当的评论。另外,当他的一个朋友
被警方调查时,他试图利用自己的司法职位施加影响。委员会的决定
认为,该法官应当被免职。

  二、最高法院法官路德·达伊曾多次对他的秘书作不得体的评论,
特别是对秘书的外貌大加议论,并表示有兴趣与她发生性关系。委员
会的决定认为,该法官应当受到训戒。

  三、埃尔塔蒙镇兼职法官马歇尔·加韦思违反有关管辖的规定,
主动要求州警察局将他的一位朋友的刑事案件交由他来审理,并在审
理后给被告很轻的处罚。委员会的决定认为,该法官应当受到训戒。

  四、最高法院法官道格拉斯·麦肯利用自己的法官职务影响一位
律师,使其雇佣了某个女士,并在后来试图阻挠该律师解雇此人。另
外,虽然委员会曾警告他应当遵守对未决案件不发表评论的诫令,该
法官仍对未决的辛普森案件在电视上发表了公开评论。委员会的决定
认为,该法官应当受到训戒。

  五、威斯切斯特县法院法官马丽·史密斯多次在代理人不在场的
情况下,与被告进行单方交流。该法官有时在办公室对代理律师开不
适当的玩笑,并且对地区检察官起诉的案件尽可能降低指控的罪行。
委员会决定认为,该法官应受到训戒。

  六、哥伦比亚县兼职法官德根哈特在一起小额诉讼案件中未经审
理、未经宣誓也没有接受证据,迳行作出判决。委员会决定该法官应
受到警告。

  七、阿尔巴尼市法院法官海瑞克在竞选演说中允诺,他会把他将
审理的违反保护命令案件的所有被告送进监狱,而不是根据每一个案
件进行具体分析来量刑。委员会决定该法官应受到警告。

  八、凯特罗格斯县兼职法官胡帕在审理两起案件时,曾与当事人
有单方接触而未通知检察官。委员会决定该法官应当受到警告。

  九、卡里斯乐县兼职法官普特那姆在一起与其前妻的丈夫有关的
监护案件中,他向审理此案的法院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声称他是一位
法官,试图影响案件的处理。委员会决定该法官应受到警告。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6月25日。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asp?id=25216&key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