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在改革中发展
编者按
斗转星移八十年,中国共产党从宣告成立,走到了新世纪。八十年
的风雨历程,八十年的辉煌成就,很难用笔墨书写出来。但当我们回顾
上世纪建党时,神州大地军阀混乱、民不聊生,中华民族饱受欺凌、积
弱积贫;而今天,一个十三亿的大国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取得
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今昔对照,结论就很容易得出:没有共产党,
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也没有如今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中国。
八十年,在历史的长河里只是短暂的一瞬,但过去的八十年,在中
华民族的历史上,写下的是彪炳千古的篇章。抚今追昔,我们坚信,只
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才能从胜利走向胜利;只有在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才能迎来伟大的复兴。在党的八十华诞到来之际
,我们特开辟专栏,连续编发一批稿件,让我们回首八十年历程,去追
溯党走到今天的伟大足音,去展望在党的领导下的中华民族更灿烂的明
天。
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稳定推
进,蓬勃发展。这为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我国革命胜利和建设新中国的
过程中,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发挥了及其重要
的组织保证作用。
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
三代领导人重视干部队伍建设
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顾说,中国共产
党第三代领导人始终重视干部制度建设。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
央领导集体确立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初步建立了集中
统一管理干部的体制;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提出干部
队伍“四化”方针,对不合时宜的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并取得重
大进展;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干部人
事制度改革步伐,使之进入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改革开放之初,针对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适应现代
化建设的状况,中共中央提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方针,废除实际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
秀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党的十三大前后,我国进行了以纵向分权、横向分类为主要内容
的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干部
管理权限,调整干部管理范围,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同时,
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建立
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十四”大后,党的各级组织推进干部人事制
度改革的步伐加快,形成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
人机制。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务员制度、法官
制度、检察官制度基本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国有企业领导
人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事业单位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人员
辞职辞退等制度。
选拔任用引入竞争机制
6年两万多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
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我国
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十五”大以
来,以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为重点,扩大民主,完善考
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
大进展。
这一时期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重要
法规制度,逐步实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
作的规范化,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得到一定
程度的遏制。
各地区、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
验、民主评议制度,提高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这使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引入了竞争机制,公开选拔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千多名,副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万多名,科级干部数万名;通过竞争上岗产生的
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两万多名。
有效地防止不正之风
六年交流十六万县处级干部
近年来,我国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考察工作质量逐步提高。
各地普遍建立了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
行届中、届末考核,并做到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励、培训挂
钩,充分发挥了定期考核的作用。
与此同时,干部交流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县处级
以上领导干部易地交流工作的力度,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组织
人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交流,并进行了中央
和地方干部的纵向交流以及地(市)级领导干部的跨省区市交流。目
前,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等正在逐步规范化
和制度化。
据统计,1995年以来,中央管理的干部共交流五百多人,全国地
厅级干部交流一万多人,县处级干部交流超过16万人。全国96%的县
(市、区)委书记、97%的县(市)长进行了交流或易地任职。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实行干部交流既培养锻炼了干部,增强
了干部队伍活力,也有效地防止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监督干部力度不断加大
四年查处违纪选用干部案件一千一百九十六件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干
部监督不断加强,力度逐步加大。在此过程中,形成和建立了领导干
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干部谈话制度、干部诫勉制度、任期和离
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群众反映本人有关问题
制度等。有的地方还建立和实行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
最近4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案件近一千两百起,处理县处级以上违规人员353人。一些地方还探
索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各个环节
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造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开始建立6年调整一万多不称职领导干部近年
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有效办法和措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许多地方制定和出台专门文件,明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
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加大调整力度。有的地方在严格考核、民主评
议的基础上实行了末位淘汰和末位待岗制度。
据统计,1995年以来,通过免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
全国共调整县处级以上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一万多名。
为推进干部的“下”,一些地方建立和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度,
明确干部连续任职不得超过最高任届、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不得超
过最高年限,以解决干部不犯错误下不来的问题;一些地方对新提拔
的干部实行试用制度,对不称职的干部早发现、早调整;一些地方对
党政机关部分领导职务,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试行聘任制,任职
期满即从领导岗位上下来。
干部制度改革空前活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去年出台
为适应世纪之交国际国内形势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中共中央于去
年6月颁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这是今后10年我国干
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指导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
件,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纲要颁布后,各地干部制度改革空间活跃,力度明显加大,步伐
明显加快。在公开选拔方面,据对31个省区市的统计,去年7月以来,
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超过1.3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412人。选任
的方式更加科学,配套实行了试用制、任期制、差额考察制、考察预
告制等。选人视野更加开阔,许多地方面向全国甚至海外留学人员。
选出的干部一般都比较年轻,黑龙江省选出的45名副厅级干部平均只
有37岁,湖南省选出的15名副厅级干部平均只有38岁。在竞争上岗方
面,各省区市利用省级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普遍在直属部门推行竞
争上岗。据统计,去年7月以来,竞争上岗的干部多达11.3万人。在
任前公示方面,许多地方县处级以下干部全部实行了公示制,多数省
区市进行地厅级干部公示制试点,部分省区对所有地厅级干部全部实
行公示制。广东省委决定对省管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制;河北省委
决定对省市县三级党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全部实行公示制。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已经确定,
方向已经明确,氛围已经形成。全党和全社会正在共同努力,逐步建
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
部人事制度,为实现“十五”计划和今后10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
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以上稿件均由本报记者吴坤采编 有关资料由中组部提供)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6月07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6/07/content_
188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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