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纲领:迈向民主法制的第一步

本报记者 王治国
  编者按
 
  日月如梭,时光似水。在迈向新世纪的光辉瞬间,我们又将迎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五十周年的伟大时刻。为了更好地追寻共和国50
年来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脚步,从今天开始,我们特别推出“民主法制
50年”专栏,希望广大读者关注。
  新中国有这样一部法律,虽然它因时过境迁而失去了法律效力, 但它却为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石,它的立法精神和一些 基本原则仍然保留在现行的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中,发出不朽的光辉。 它,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为了追寻共和国迈向民主法制的第一步,记者日前就《共同纲领》 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研究室主任、政协发展史研究专家卞晋平。   记者: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北平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据我了解,最先提出 “共同纲领”一词的是毛泽东。您能谈谈当时的一些情况吗?   卞晋平: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就 提出:“为了动员和统一中国人民一切抗日力量,彻底消灭日本侵略 者,并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中国人民、中 国共产党和一切抗日的民主党派,迫切地需要一个互相同意的共同纲 领。”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战场上取得对国民党军队 作战的决定性胜利,人民革命全面胜利的趋势已不可逆转,成立新中 国便提上了党的工作日程。为了规定新中国的政权性质,规定它的经 济、政治、文化以及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需要制定一个各革命阶 级和爱国民主力量一致同意的共同纲领。为此,中共中央号召召开由 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 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所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 (后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商讨这一重大问题。   记者:对这样一部史无前例的共同纲领,中国共产党在起草制定 时一定做了不少工作吧?   卞晋平:是这样。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 次全体会议召开,决定制定《共同纲领》草案。筹委会共设六个小组, 其中第三小组负责起草《共同纲领》,周恩来担任这个小组的组长。 第三小组决定由中共负责起草草案初稿。   周恩来亲自动手草拟初稿,形成了《共同纲领》的基本框架和主 要内容。初稿写出后,经过七次反复讨论和修改,其中由先后到达北 平的政协代表五六百人分组讨论两次,第三小组本身讨论了三次。毛 泽东也直接参加了修改工作,这期间,他至少四次对草案稿进行了细 心的修改,改动总计达20多处。在此期间,中共还同各民主党派、各 界民主人士充分交换思想,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统一认识工作。   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基本通过了常务委员会 讨论修改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并授权常 委会将此草案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9月 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记者:《共同纲领》的形式及部分内容和我国的宪法有相同或相 似之处,所以史料均称其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   卞晋平:的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人民的建国 大纲。从建国后到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制定实施前,它起 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是建国初期将革命进行到底、肃清反革命分子, 建立各级人民政权,发展生产、恢复经济等各项工作的行为规范和思 想指导。而且,它规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民族平等、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人民 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以及“严惩贪 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等立法精神和基 本原则被以后制定的宪法和其他法律保留或适时吸收。   记者:当前,中央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基本方略提了出来。50年 过去了,我们如何看待《共同纲领》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   卞晋平:《共同纲领》是新中国通过法律治理国家的第一步伟大 举措。可以说,新中国从一开始就比较注意通过法律手段治理国家, 比较注意把我们的民主制度通过法律形式予以规定,通过把执政党和 各个方面人士的共同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并且以此规范我们的政治、 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党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依法 治国,我们新中国从建国开始就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尽管当时我 们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还没有现在这样的高度和深度,尽管后来我们国 家又走了一段曲折的道路,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这种远见卓识 对于我们当前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回顾历史,我们应 当更好地理解并且更加自觉地去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卞晋平,男,河北省定兴县人,法学硕士。曾先后任全国政协研 究室理论处副处长、秘书局办公室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人民政协 报》总编辑、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办公室主任。主持或参与编写《人民 政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集》、《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等学术专著 和专业书籍10部,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   注:引自《检察日报》199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