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院建设与审判工作发展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历时一年的大规模调研活动取得丰硕成 果。一些调研成果已转化为重要文件、司法解释和工作建议。为人民 法院在新世纪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做好审判工作、推进法院 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人民法院审判领域 不断拓宽,审判任务更加艰巨,法院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 准确把握法院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去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充分论证,确定了 22个调研专题,开展了一次深入而广泛的调查研究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调研活动取得了大量的有价值的高转化率的成 果。22个课题普遍取得了终结性或阶段性成果,为人民法院今后深化 司法改革和进一步发展做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准备。 主要表现为:一是转化为立法建议,其中有“关于法官法修改问 题”、“关于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问题”等调研成果均转化为 立法建议,为全国人大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转 化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关于提高诉讼效 率、切实解决审判超审限问题的调查”成果,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 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三是转化为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文件。 如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减免诉讼费,搞好司法援助问题的调查” 成果,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 救助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根据“关于加强人 民法院基层建设和理论建设的调查”成果,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法 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四是为正确适用法律摸清了情况,如“关 于合同法实施情况及疑难案件的审理问题的调查报告”提出了102个 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对今后适用合同法做好相关审判 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由于这次全国法院的大规模 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而展开,最高法院领导和一 些高级法院院长、最高法院督导员亲自主持,因此,调研成果对实际 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受到了有关部门和党政领导机关的 重视。如湖南省高级法院的“关于坚持严肃执法、排除非法干扰、确 保裁判公正的调查”成果向省委报告后,湖南省委为此专门召开会议, 就如何排除非法干扰,保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提出了具体意见。 又如“关于劳动争议纠纷及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 获得全国总工会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认为这一调研成果,对解决好 劳动争议纠纷,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的调研活动还带动了各地法院的调研工作的开展, 形成了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的良好的工作作风。山东省高级法院 组织全省各法院到1000多个企业和1000多个村庄,开展了“双千”调 研活动。全省共抽调审判人员近2000名,组成500多个调研小组进行 调查研究。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 济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内容展开。共调查企业1190个、村庄 1153个,召开座谈会3100余次,调查走访1.2万余人次,发出调查问 卷2万多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山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了一系列为 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法院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 务的工作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3月15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3/15/0052001031500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