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大盖帽改穿长袍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王炽)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 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审判人员将统一换着新式服装;开 庭时,基层法院法官将身着西服式制服,中级以上法院法官将着法官 袍。 据介绍,新式法官制服的最大特点是取消了肩章和大盖帽,采用 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佩戴胸徽两种款式,同军警制服有了明显的区别。 法官袍为黑色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有装饰性金黄色 领扣,与国旗的配色一致,体现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4颗 塑有法徽的领扣象征审判权由四级人民法院行使,同时也象征人民法 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西服式制服分春秋装、 冬装和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为黑色,夏装为浅灰色,审判人员身着西 服式制服执行职务时需同时佩戴专用徽章作为其身份标志。 新式法官制服在设计上突出体现了人民法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的宗旨,符合法官在法庭主持庭审活动的职业特点,也与世 界各国法官通常的着装相吻合。新式法官制服去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和 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以及深圳、大连、青岛等城市的法院进行了 试穿,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国际司法界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完) 注:引自新华网2001年0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