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 妙手写公正
——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本报记者 黄献安
  提起浙江义乌,不少人就会想起这里有全国闻名的中国小商品城。
义乌的中国小商品城的成交额已经连续几年名列全国第一。在这个人
口仅有65万的城市里,每天来来往往的各地客商就达几十万人。为什
么那么多的外地人能放心地到义乌经商办厂、创业发家?一个重要原
因是,义乌的执法机关公正司法,为义乌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
境。义乌法院就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这里没有地方保护主义

  法院执行难,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更难,但义乌法院却没有地方保
护主义。

  1999年3月初,天津郁美净化妆品经销中心给义乌的老客户丹丹
化妆品商行的骆某发去了价值75172元的货,但骆某收货后只付给
10000元,后经销中心从骆某处调出货物价值12472元,以后虽多次催
要,骆某仍分文未付。此事诉至法院后,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判令骆某
付给天津郁美净化妆品经销中心货款53000元,并支付万分之四的违
约金;拆除丹丹化妆品商行建筑物上的“郁美净总经销”字样牌匾及
有关标识;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共2730元。该案于2000年12月
12日委托义乌法院执行后,义乌法院12月19日就全部执行完毕。本只
寄希望于拆除牌匾的郁美净化妆品经销中心专门派人送来一面“秉公
执法”的锦旗。并由衷地说:“义乌法院没有地方保护主义。在这里
开展业务,我们放心!”

  这样的事,在义乌市法院数不胜数。1999年3月,辽宁省丹东市
元宝区法院委托义乌法院执行一起货款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是丹东市
丝绸印染厂,被执行人是义乌市的宏业制衣有限公司。义乌市法院承
办这起案件的法官周寒冰带领整个执行中队到宏业制衣找到有关人员,
要求他们履行法律义务。宏业制衣负责人经过努力,筹集现金55640
元给丹东市丝绸印染厂,另外的20万元则用公司的衬衫充抵。法官们
又请价格事务所对充抵债务的衬衫进行了评估,并帮着找车装货。可
是天不作美,装了一半时,竟下起了大雨。法官们搭起篷布,冒雨继
续装货,连晚饭也是在装车点草草解决的。到当晚11时许,终于将所
有衬衫装上了车。

  2000年4月,江苏吴江的洪达鞋服材料厂诉义乌市帝豪实业有限
公司拖欠货款,当地法院判决后,洪达鞋服材料厂的法人代表顾洪多
次来义乌要钱,都没有拿到。此案委托义乌市法院执行后,义乌市法
院执行庭立即展开了调查,但始终没能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承办法
官就经常打电话催问,在这巨大的压力下,被告最终同意偿还14万元
欠款。为了节省开支,顾洪决定自己随身携带这14万元。执行庭与车
站值勤民警取得联系,并派人将顾洪送上了卧铺车厢。第二天法官们
又打去电话,获悉顾洪已安全到家后,大家的心才放了下来。

  义乌法院能够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源于大家对地方保护主义危害
的认识。他们认为地方保护主义其实质是扩充放大了的利己主义、个
人主义。它看似在维护一方的经济发展,实际上严重危害了一方经济
的可持续发展。而司法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则破坏了国家法制的
统一实施,破坏了市场经济平等竞争秩序,并造成了司法腐败。

          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

  义乌市人民法院现有正式人员118人。自1998年以来,义乌法院
不断采取措施,强化队伍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每年办结各类案
件12000件以上,名列浙江省各法院前茅。26人次受到了上级法院的
表彰,4个集体被授予了荣誉。义乌法院的执行工作、审判改革工作
也连续两年在金华中院的量化考核中名列第一,被评为金华市法院系
统先进集体,并被金华市委授予教育整顿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义乌
法院先后被浙江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行政审判
先进集体”、“全省纪检监察先进组织”等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三等
功一次。义乌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荣获“全国优秀审判庭”的基础上又
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集体”的光荣称号。

  辉煌成绩的取得,源于法官们辛勤的工作。仅在1999年,义乌法
院的法官们累计共有12480个夜晚和2879个周末是在工作中度过的。
2000年3至7月,为了清积案,义乌法院又统一安排每周的一、三晚上
及周六加班,至今未发一分加班费,但大家都毫无怨言。这样出色的
一支队伍,是通过几年的磨炼才锻炼出来的。

  1998年初,义乌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
整顿。领导带头自查,并实行公开开门整顿。有6名工作人员受到了
警诫和党纪政纪处分,2名被辞退。通过这次整顿,义乌法院的班子
更团结,队伍更加有战斗力。

  集中教育整顿后,义乌法院又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促进了队伍
的规范管理。自1998年以来,义乌法院先后建立了领导连带责任制、
重大事项报告制、拒礼拒贿登记制、谈话诫勉制、公正司法听证制、
法官不得单方面接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制、与法官家属签订廉政
监督协议制、领导谈心与警诫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拖案责任追究制
、办案期限跟踪警示制等一系列制度,并人人签订《廉政及纪律责任
书》。

  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义乌法院又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高
队伍素质。首先抓好思想政治学习。每周一晚上,是义乌法院必须坚
持的政治学习时间。1999年5月,义乌法院在当地党报上公开承诺在
三项活动中对自身工作的要求及各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9月,他们
将汇编成册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制度汇编》送给义乌市5套班子领导
及269名人大代表,主动请他们监督评议法庭工作,并召开了三级人
大座谈会和执法执纪监督员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00年,义乌
法院又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活动。在获得省级“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面前,义乌法院又提出
要当维护司法公正的模范、办案高效的模范、审判公开的模范、推进
审判改革的模范和廉政的模范。通过这些教育和活动,义乌法院法官
及其他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坚定,艰苦奋斗、甘于奉献、
廉洁自律的正气得以弘扬。

  义乌法院的领导也十分注重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鼓励法官参加
专升本及研究生班的学习,不定期邀请法学院的专家教授及省高院、
金华中院的业务骨干为法官作法学讲座和业务授课外,还十分重视通
过加强调研来促进法院的各项工作。义乌法院调研室配有专人,独立
办公。还规定凡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法官
及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必须写一篇论文。同时,撰写论文还与评
先进,职务、职称的晋升挂钩,有力地推动了调研工作的开展。自
1998年以来,义乌法院的论文研讨会已连续举办了三届。3年来,该
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撰写的学术调研论文有210余篇,其中在各类
专业杂志上发表的有57篇,并有一篇获最高法院学术论文三等奖,4
篇在省高院论文研讨会上获奖,6篇在金华中院论文研讨会上获奖。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1年02月27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1/02/27/00620010227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