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岚清强调从制度上解决腐败问题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刘振英 新
华社记者 朱冬菊) 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
受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委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作了重要讲话。他强
调,各级政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
争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
方针,标本兼治,加大抓源头的工作力度,把政府的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
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对今年政府系
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应邀出席会议。国务
院副总理钱其琛、吴邦国、温家宝,国务委员迟浩田、罗干、吴仪、
司马义·艾买提、王忠禹出席了会议。

  李岚清指出,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也要看到,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重大
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不
能廉洁自律,还在搞以权谋私,吃喝玩乐;少数基层干部作风粗暴、
欺压群众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些情况表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斗争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必须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李岚清指出,今年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突出重点,
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特
别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要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
要思想,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全面贯彻落实中
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作
出的各项新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
正和查处。要进一步健全法制,更加注重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

  第二,继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重点查办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
干部、国有企业(包括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违法违纪、严重失职渎职
案件和选拔干部中买官卖官的案件;查办贪污贿赂、走私贩私、骗税
骗汇、金融诈骗案件;查办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执纪执法
部门要敢于碰硬。不论案件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绝不姑息,决不手软。

  第三,继续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今年的重点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治理“三
乱”。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要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医疗卫
生机构改革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治理“三乱”和清理
“小金库”工作,要与财政、税费改革相结合,通过改革,管好钱、
用好钱,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第四,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
推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法规、制度,
以及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和监督途径,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都应
该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结合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国务院今年要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
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十
分猖獗。不法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往往是与政府和职能部门中的腐
败分子相勾结的。在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中,一定要把这些
腐败分子清理出来,依法惩处。各部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
在严格执法、监督和强化管理上下更大的工夫。要重视利用现代技术,
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手段。

  第六,深化政府机关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坚持“凡进必考”,把
住进口关。二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进行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
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任用。三是国务院各部门副司级以下领导职
务出现空缺时,一律按规定程序实行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四是实行
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经过公示和试用期,没有发现问题、能胜任
工作的再正式任职。

  第七,抓好农村基层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江
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二是推进农村税费
改革。税费改革后,除法定的税收外,取消包括乡统筹、村提留在内
的专门面向农民的一切行政性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也要一
并解决。三是进行县乡机构改革。精简县与乡镇机构和人员,减轻财
政和群众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在全国乡镇和县一级政府机关全
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
受群众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李岚清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解决中
国的问题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但是如果腐败横行,改
革和发展就会走向反面,就会亡党亡国。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严重性、
尖锐性,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党和国家完全有信心、有能力解决好这个
问题。我们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毕竟是极少数。我们已
经探索出一条符合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路子。只
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就一定能够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遏制住,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斗争的更大胜利。

  李岚清要求,在制定改革措施、政策、法规和规章时,都要把反
腐倡廉的要求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使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法
规更加完善。

  李岚清强调,政府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的机制,主动
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1月17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1/17/content_
121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