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机制 办大案 惩巨贪
人民检察势头良好
  本报讯(记者焦庆乐)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和实践江泽民总书
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改革、规范和建设的办法解决前进
中的问题,一年来整个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官员介绍,其良好的发展势头表现在:执
法思想在新的层次进一步提高和统一;检察教育得到加强,队伍整体
素质有新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检察改革重点推进,机制创新激发了内在活力。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查办
职务犯罪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截至2000年11月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
渎职犯罪案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7%。其中10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1270
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2749人,其中厅局级165人,省部级以上7人。
特别是胡长清案、成克杰案、福建厦门特大走私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
严肃查办,在全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和震动。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
损失36.7亿元。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较好地发挥了诉讼监督
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职能作用。侦查监督力度加大,立案监督取得较
好成绩。2000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
由和通知立案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43.6%和25.6%;向人民法院提
出刑事抗诉3334件,民事行政抗诉13313件;受理管辖范围内的举报
线索174096件,接待来访群众212919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8133
件。各地在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中,查办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等犯罪案件4286件。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争创“五好”基层
检察院活动深入开展,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大幅度下降,2000年1至11
月,共查处407人,比上年同期下降30.4%。

  截至2000年底,全国共有2317个检察院实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
任制,不少地方进行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检务公开继续深
化,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不起诉案件、刑事申
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实行了举报线索分流、立案、结案
“三告知”制度。同时,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措施,从改革深层次问题入手,在建立新型的
工作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为检察事业注入了新
的生机和活力。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1年01月01日 。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1-01/01/content_
113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