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出通知
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
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
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强对行政权
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党中央、国务
院决定,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乡镇的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
度。乡镇政权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的基层组织,派驻站所是政府有关
部门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在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站所全面推行政务
公开制度,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
设,提高乡镇政权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
进廉政勤政建设,推动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
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认识在乡镇政权机关
和派驻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
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
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
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行政务
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站所政务公
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真实公正。公
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注重实效。从实
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有利监督。
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
业、事业单位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强化对行政
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
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群众、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工作
方法是: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与村务公开相对
应的事项;乡镇政府各部门和派驻站所公开的事项。

  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干部交流、
考核、奖惩情况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公开要采取相应的形式。各乡镇和派驻站所必须设立固定的便于
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各地还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电视、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等有
效形式,予以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监督保障制度的内容是:要实行重大事项集
体讨论决定制度;要实行预公开制度;要实行定期审计制度;乡镇要
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等渠道,
认真搜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
应及时调查处理。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要
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组织领导的内容是: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由党
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
领导。要明确牵头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要把派驻站所政务公
开纳入所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全局之中,派驻站所要自觉接受所在乡
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
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
奖惩的重要依据。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12月26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0-12/26/content_
110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