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贿犯罪有五大特点
  本报福州12月25日电通讯员张金文 刘宗宏 周立萍报道 福建
省检察机关从严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行贿案件91
件95人,涉案金额4000万元,平均案值44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
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去年初,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从严查办
行贿案件。南平市检察院在查办政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受贿案件中,
对其行贿行为也进行查处,并对政和县原县委副书记陈鸣华,副县长
钟昌瑞、叶建光等人多次向丁行贿和介绍贿赂的行为进行查处。今年
6月,漳州市检察院力排阻力,查办了先后38次向负有打假职责的诏
安县原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工商局领导等9人行贿35万元
的诏安县官陂镇制造假烟非法地下组织“大公家”成员陈瑞林。

  据了解,该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行贿案件有如下五个特点:一是案
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1998年为34件,去年为39件,今年为52件。
二是行贿犯罪嫌疑人身份有“两多一低”,即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体
承包者、无业人员多,中青年人多,文化程度低。三是行贿犯罪涉及
面广,形式多种多样。有跑官买官向上级领导行贿,有为走私、制假
等寻求“保护伞”向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行贿,有在承
揽工程中层层行贿等。四是行贿数额越来越大,犯罪标的也相应出现
新变化。今年该省查办的行贿案件涉案总金额达3500多万元,平均案
值高达67万元,案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有9件,最高涉案金额达580万
元。五是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南靖县个体加油站业主赖少
中、蔡炳林等人在石油公司收购个体加油站过程中,向该县石油公司
原经理吴继治、继任经理张建兴行贿60万元后,收购价比实际高出20
%至90%,从而谋得不当利益百万元。

  注:引自检察日报正义网2000年12月26日。
http://ww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