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
各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实效
  本报讯 自中央综治委8月底召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电
视电话会议后,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文件和罗干的重要讲话精
神,及时建立本地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
深入开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的党委、政府或综
治委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上海、浙江、山东、广西、重庆、云南等11个省、区、市成立了专门
的领导小组,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
一部署。

  各地建立了相应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有的省市确定由
各级综治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抓此项工作,并要求各级党委、政
府进一步加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特别是乡镇
综治办的建设,使其适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需要;有些省市明
确由司法行政、信访、公安部门和各级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抓此项工作。山东、河南、山西等一些地区的乡镇还建立了党委、政
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乡镇调解中心”。北京、河北
等许多地方还建立了排查调处领导负责制、重要问题领导包案制和责
任追究等制度。北京市各区县和一些局级单位都成立了排查调处领导
小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分级、分层调处重点矛盾的领导格局和工作
格局,抓住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问题,充分发挥排
查调处机制的作用,及时妥善解决了因拆迁补偿、房屋提租、汽车用
油价格上涨等引起的矛盾纠纷。云南省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一行动中,共排查出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
纷3574起,其中县级以上的重大矛盾纠纷715起,共调处2579起,其
中重大矛盾纠纷575起,调处率分别为72%和80%。(钟治)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12月01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0-12/01/content_
95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