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法律的尊严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综述

本报特约记者 周德伟
  脚踏新世纪的门槛,回首人民法院开拓奋进的历程,执行工作是
最为辉煌、最为悲壮的乐章。全国法院近2万名执行干警,肩负着法
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怕艰险征战万里,不畏强暴披肝沥胆,忍辱负
重勇往直前,以血肉之躯和忠诚捍卫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1996年
至2000年8月,全国法院执结各类案件935万件,执行标的额7154亿元,
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执行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事关全局,责任
重大。全国法院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辱使命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为人民法院的
壮大发展创造了机遇,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实践舞台。作为审判
工作的重要体现和落脚点,执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从1982年
开始,全国法院就把执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建立健全了执
行机构,充实配备执行干警,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开展执行行动。截
至1995年底,全国有3181个法院成立了执行庭,配备执行干警16000
人,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审判领域的不断扩大,申请执行案件大幅度增加。由于各种原因,
“执行难”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热点问题之
一。强化执行工作,依法规范执行秩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
院第一次执行工作会议,对全国法院“八五”执行工作进行了总结分
析,针对面临的问题和任务,提出了“坚持审执分立的原则,坚持严
肃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维护国
家法制的权威和统一,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确定
了“提高队伍素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秩序,严肃执行纪律,
加强执行监督”的工作重点。全国各级法院以此为契机,迅速部署,
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使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得
到执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了全面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最高人民
法院决定以清理委托执行案件为突破口,从1997年11月至1998年1月,
集中3个月时间,组织了全国范围的跨省未结委托执行案件的集中清
理行动,得到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各地法院雷厉风行,
紧急动员,分级负责,层层落实,清理工作迅速展开。经过认真清理,
全国法院共有跨省委托执行未结案件7681件,标的总额15亿元。在摸
清底数,明确任务的基础上,广大干警积极投入集中清理行动,经过
3个月的艰苦努力,共执结和部分执行案件3471件,执行标的额66
亿元。1998年5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38个委托执行先进单位进行了
表彰。

  化解十年坚冰,确非一日之功。尽管全国法院作出了艰苦的努力,
但是,由于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观念淡薄,企业经济效
益差,偿付能力弱,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预,法律制度不完善,执
行队伍素质和执行水平不高等原因,全国未结执行案件的总量没有大
幅度减少。

  使命所在,知难而进。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8月召开了全国法
院执行庭长会议,在认真总结分析近几年执行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
探讨执行工作的新路子新措施的基础上,决定从9月1日开始,集中4
个月时间,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行动。同
时制定颁布了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加强对各地法院执行工作的
指导。各地党委、人大和政府部门,有的召开联席会议,有的发文件
作指示,有的省、市委领导亲自挂帅,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集中执行
行动。各地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各地法院灵
活运用执行措施,如召开债务人会议,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限期执行公
告,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依法加大执行力度,
取得明显成效。仅9月份一个月,全国法院执结案件25万余件,执行
标的额241亿元。为推动全国集中执行深入开展,10月29日,最高人
民法院举行执行工作首次新闻发布会,李国光副院长在会上介绍了全
国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后,郑重强调,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被
执行人必须按期自觉履行,不得拖延。对拒绝人民法院询问、拒不提
供财产证明材料、妨害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可依法拘传、搜查、罚
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向藐视法律的被执
行人发出警告!

  面对各种抗拒执行的恶意挑衅和暴行,广大执行干警挺身而出,
用血肉之躯和忠诚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

  执结案件935万件,执行标的额7154亿元,这些辉煌成就犹如一
座高耸夺目的金字塔,展示出全国法院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风
采。然而在辉煌的另一面,则是全国法院30万干警尤其是近2万执行
干警作出的巨大牺牲。既有他们舍弃家庭亲情的悲欢离合,更多的是
在执行工作中不被人理解,屡受围攻、辱骂,孰不可忍!

  全国法院模范、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山东省淄博市张
店区法院执行庭长孙即华身患糖尿病,每天要注射两针胰岛素。为了
不影响执行工作,他自己学会注射。几年中带着注射器和药品走遍大
江南北,每年出差200天以上,执结案件100多件,在他身上留下了
7000多个针眼;

  全国法院模范、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浙江省湖州市城郊法
院执行庭长陈明奎,5年中执结600多件,使当事人8000万元债权得以
实现,为此,母亲三次住院,儿子骨折住院,父亲去世安葬,他都在
执行途中;

  全国法院模范、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北京市通州区法院执行
庭审判员高炳环,先后执结案件1000余件,面对被执行人纠集20多人
的围攻、殴打,无私无畏,以身护法。

  正像孙即华、陈明奎、高炳环一样,全国法院广大执行干警以高
度的责任感,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法律的权威为
天职,不畏艰险,不畏强暴,知难而进,为许多当事人执回了“救命
钱”,使许多濒临倒闭的企业获得新生,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
发展立下了不朽功勋,受到各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的赞誉。

  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经济生活的无序
循环,人民法院成为整个社会各种矛盾的显示屏。一些被执行人公然
撕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围攻、辱骂、殴打执行干警,打砸警车,
抢夺枪支,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有的企业动辄以煽动职工上街游
行示威相威胁,阻挠法院执行;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恶性膨胀,有的
地方党政机关公然发文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的执法
部门滥用职权动用武力恫吓、阻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执行
工作环境十分严峻。

  1995年11月14日,河南省新安县法院执行干警12人到黄河南岸来
沟渡口,依法对山西省垣曲县古城镇东才村吴从礼、吴从义的船只实
施扣押。时任村支部书记的吴从礼等人煽动村民疯狂围攻殴打执行干
警,6名干警被打伤,手枪、对讲机被抢走,警车被砸毁,干警刘富
勇、李杰被打入黄河壮烈牺牲;

  1996年10月8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文辉带领4名执
行干警前往常山县东鲁乡执行原告丽水市晋丽物资公司诉该乡资产经
营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晚上途经常山县招贤镇时,被一群手持手枪
的公安干警拦截押至县公安局,被非法进行3个多小时的审讯。次日
李文辉和执行庭长余建兴竟被处治安拘留12日、10日的处罚,并押入
拘留所,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1998年4月8日至1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襄
阳县农药厂赔偿桔农损失一案,遭到疯狂的围攻和谩骂,在现场采访
的中央电视台记者的录像带被抢走,摄像机被损坏;1998年8月14日,
湖南省衡阳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周辉带领5名干警到衡阳市郊区湘江
乡塑田村执行余京生拖欠陈桂阳货款一案,遭到余的家人及亲友的围
攻殴打,周辉被歹徒从8米高的二楼阳台上丢下,造成双脚跟骨粉碎
性骨折;

  1999年11月13日,云南省永德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案犯李建
国用5筒炸药对执行干警下了毒手,二位执行干警被炸得血肉模糊,
伤痕累累,执行车辆被当场炸坏。

  据统计,近几年各地连续发生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恶性事件
达3000多起,1000多台执行车辆被砸毁,3000余名执行干警被打伤或
致残,有4名干警牺牲。屡屡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严重损害了国家
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权威,时刻威胁着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

  黄河在咆哮,人民在怒吼,法律不容践踏!依法严惩暴力抗法分
子,成为全社会的正义呼声。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有关
部门大力支持下,各地法院高擎法律之剑,先后惩处了一批抗法犯罪
分子。

  云南省马关县人民法院对向执行干警投掷手榴弹的被执行人陈国
安,依法进行公开审判,以故意杀人(未遂)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
决罪,两罪并罚判处陈国安有期徒刑十三年,当地各界群众拍手称快;

  1998年10月1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
对垣曲县古城镇东才村暴力抗法事件的主犯吴从义、庞小阳依法核准
死刑执行枪决。

  据不完全统计,各地法院先后对400余名暴力抗法分子依法追究
了刑事责任,打击了他们藐视法律、胆大妄为的嚣张气焰,使执行环
境得到改善,推动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党中央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管理体制作出重
大改革,解决“执行难”问题前景明朗但任重道远

  1999年6月底,全国法院未结执行案件达到85万件,涉及标的金
额2590亿元,加之抗拒、阻碍、干预人民法院执行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特别是涉及企业、金融等部门的执行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执行
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1999年7月7日,中共中央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
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央指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
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必
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
和其他组织必须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任何地方、任何组织、任何个人
都不得抗拒、阻碍、干预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央要求各级党委、
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从推进社
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战略高度,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地
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
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列为纪检监察工作
的重要内容。要对利用职权干扰和阻碍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进行严肃查处。

  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在中南海专门召开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
法委书记罗干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强调一切国家机关
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
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少数地
方和部门制定违反法律规定,阻挠和限制法院依法执行的“土政策”
要坚持进行清理。对非法干扰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论
什么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肃追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有关部门领
导出席会议。肖扬院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
中央指示精神,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知难而进,从本地区的实际情
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执行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在此期间,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务院监察部,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各
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人民法院
执行的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坚决贯彻中央指示,有的专
门召开常委会,有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中央指示,解决人民
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专门部署。湖南、陕西、安徽等省人大常委
会专门作出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
问题提供政策制度的保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全国法院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执行
工作宣传周活动”。各省以此为契机,三级法院上下联动,协同配合,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短短一周内,全国法院共执结案件55300余件,
执行标的额4381亿元;对藐视法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1万余名当
事人实施司法拘留,对极少数暴力抗法分子依法进行制裁,取得良好
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一方面加强指导监督,推动
各地法院“执行年”活动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就建立新的执行体制,
加强执行干警培训,提高执行队伍素质等各项工作进行积极准备。在
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各省陆续建立了由高级法院统
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选调骨干力量加强和充实执行队伍,
积极筹措资金,改善执行装备,开展了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地
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加
强与公安、检察、工商、银行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运用法律的各
种执行手段,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规范执行,文明
执行,使执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据统计,去年一年中全国法院共
执结各类案件2645万件,执行标的额2497亿元。无论执结案数和执
行标的额,都创历史新高,使“执行难”问题得到缓解。在此基础上,
今年的执行工作继续攀升,1至8月份,已执结127万件,执行标的额
1494亿元,发展势头良好。

  “战斗正未有穷期”。在11月1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宣布,全国法院将大力推进执行工
作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探索建立统一领导、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工
作有序的执行体制和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这是人民法
院执行工作新的动员令。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作坚强后盾,
有各级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全国法院广大执行干警一
定不辱使命,开拓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为保障改革,维护稳定,促进
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11月11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11/11/00120001111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