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华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民事审判制度而奋斗

记者 程鹏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10月26日,在隆重召开的全国民事审判
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德华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了题为
《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为建立和完善现代民事审判制度而奋斗》的
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主持了报告会。

  报告指出,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是在迎接新世纪,全国人民深
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司法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民事审判的新格局初步形成,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始实施,我国即将加
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全国民
事、经济、知识产权和海事海商审判的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研究确
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事审判观念和审判机制,部署
今后一个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
代民事审判制度,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步,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民主法制的加强,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
以及审判实践的发展,形成大民事审判格局的条件已经成熟,民事审
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本世纪的最后十年,不仅是我
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快的十年,也是审判职能作用发挥最好的十
年,是各项审判工作在全社会地位和作用变化最大的十年。

  十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案件。从1990年到1999年,全国法
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6128752件,经济纠纷案件10980965件,知识
产权案件31562件,海事案件30381件,总计为37171660件。人民法院
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审判领域也不断拓展,从婚姻家庭及生产、
生活领域的一般财产关系,扩展到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业、信息
产业及劳动、交通、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多个方面;出现了专利、
破产、期货、票据等新类型案件;由于金融、信息、技术和房地产业
的市场化,案件内容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大批
有重大影响的复杂、疑难的新类型案件,不仅保障了办案质量,也为
我国立法提供了大量的实践依据。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审
判方式改革,坚持以公开审判为重心,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庭
审功能,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
制,完善举证制度和证据审查规则等规范,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的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人
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和工作条件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审判人员的政治素
质和业务素质也通过各种培训得到不断提高。各级人民法院十年来共
受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56446件,其中涉外案件25100件,涉港
澳台案件31346件,十年中增长了3.15倍,使我国对境外的影响不断
扩大。

  总结十年来我国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和海事审判工作经验,一
是必须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保证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二
是必须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审判质量;三是必须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工
作,及时化解矛盾;四是必须坚持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审判工作持续
向前发展;五是必须坚持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

  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人民法院目前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审判队伍业务素质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执法水平
还不高;少数法官审判观念陈旧,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纪律松弛;
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情况依然存在;重实体、
轻程序的问题没有根本上解决,有些案件超审限问题比较严重;审判
方式改革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报告指出,下个世纪初,将是我国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的民事
审判工作也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和大发展时期。现代民事审
判制度,应当是有中国特色,坚持法治,保障民主,与国际民商审判
通常做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做到:
(一)认识要到位。为使审判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按照刑事、民事、
行政三大诉讼体系设置审判机构,建立大民事审判新格局,这是人民
法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即
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所采取的一项举措,是对民事审判任务的
重大调整,是对民事审判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二)观念要更新。
广大法官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
必究,不允许任何人有法律之外的特权。要善于运用诚实信用和公序
良俗原则,尊重和发扬社会公德,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全社会道德水
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尊重当事人权利观念,充分保
障当事人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民事权利,特别要尊重当事人的
请求权和处分权。审理案件要针对诉讼请求审查证据、认定事实,既
不能遗漏对当事人的具体请求的审理,也不能随意变更或扩大审理范
围。要强化程序公正观念和诉讼效益观念,人民法院要以最低的审判
成本实现司法公正,让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投入实现自身的权利;
(三)改革要深化。各级法院要坚持公开审判,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
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与现代民事审判制
度相适应的证据规则,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扩展和规范简易程序的
适用,深化法官制度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官
依法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四)基层基础要加强。各级人民法院要认
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基层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加强基层基础
工作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来抓,在人、财、物的投入上向基层倾
斜,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抓好规模化、规范化、制度
化建设,调整布局,加强管理,加速办公现代化;(五)队伍素质要提
高。要采取适当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品德优
良、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报告提出,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的十五大精神
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正
确履行职责,依法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为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服务。

  报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正确适
用实体法,提高办案质量。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好物权、债权、
人身权、知识产权以及涉外民事案件,充分发挥好民事审判工作的基
本职能;(二)严格执行程序法,保障程序公正;(三)加强调研指导,
提高审判水平;(四)做好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强化审判监
督,保证司法公正。当前,人民法院自身要把强化审判监督的着力点
放在强化、完善法院内部监督上,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审监机制;
(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准确反映审判过程和成果。重点是加强说理
性,改进文书的格式。

  报告最后提出,各级法院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紧密团
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指引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齐心协力,振
奋精神,努力工作,为完成民事审判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建立和完善
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民事审判制度而努力奋斗!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10月28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10/28/00120001028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