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行政审判社会效果明显
有效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记者 郭春雨 郝嵘峰
  本报讯  自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吉林行
政审判司法效益显著提高,十年间,吉林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
政案件16728件,结案16305件,结案率为97.47%,其中原告胜诉率
达结案总数的37.6%。

  十年来,吉林省各级法院都组建了行政审判庭,并不断充实加强
审判力量,目前,全省行政审判法官已达400多人。同时,吉林全省
法院还大力进行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紧紧围绕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是否合法为中心,突出被告举证责任,逐步形成了具有行政审判特点
的审判模式。

  今年4月,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
局联合决定建立定期研究和通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制度,通
过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在全省各地已逐渐成为时尚,促使行政诉讼正在进入良
性循环的健康轨道。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10月04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10/04/001200010040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