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受案范围 树立司法权威
广西十年审理行政案八万

记者 程义峰
  新华社南宁9月27日电  《行政诉讼法》颁布10年来,广西法
院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8万多起,执行标的总额11亿元,结案率超过
98%。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列格说,法院受理案件的
范围正在不断拓宽,案件类型由原来的几种扩大到现在的36种,几乎
涉及到了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特别是今年3月国家《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解释》施行后,各级法院大胆受理各种涉及税费改革、金融证
券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新类型案件,一些法
院还受理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案件。

  广西各级法院通过改革和完善审判方式,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审
判效率,实现司法公正。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广西法院一审行政案件
的开庭率达到100%,二审行政案件的开庭率也达到80%以上,当庭
宣判率总体提高到40%。

  目前,除专门法院外,广西各级法院共设有126个行政审判庭,
拥有行政审判人员486人,10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共培训审判人员1900
人(次)。

  10年间,广西各级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依法纠正了侵犯公民
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5934起,判决行政赔偿金额达1271.49万元,此
外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30条,应邀到行政机关授课,培训行
政机关执法人员10191人,妥善处理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8675
起。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9月28日。
http://www.rmfyb.com.cn/html/2000/09/28/00120000928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