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十年审理15000件“民告官”案


  中新社广州九月二十四日电(苏大清)广东的行政审判步入了良性
循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行政庭庭长李季,今天在参加“行
政诉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时作此表示。

  据介绍,从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的一九九0年十月一日至今,广
东各级法院已受理一审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近一万五千件,审
结了百分之九十五点五;案件类型已达三十余种,几乎涉及所有行政
管理领域。

  邓跃龙是阳山县凤埠镇的普通农民,连州市公安局九陂派出所因
怀疑邓跃龙儿子店里的两包大米是赃物,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办理
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将大米强行收缴。邓
跃龙上前阻止,却被民警推开,造成胸腹部软组织受伤。省高院去年
终审认定,连州市公安局的收缴及民警推人行为是违法的,遂依法判
决连州市公安局支付邓跃龙医疗费等九千八百元。

  法律专家认为,审理“民告官”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公民权利
不受行政机关的非法侵害,更重要的是它促进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一九九八年,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败
诉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二,龙岗区政府受到震动,对执法活动加强规范
和改进。去年以来,该区被诉的行政案件败诉率下降了七成。(完) 

  注:引自中新社网站200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