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告官”案件逐年上升


  中新社福州九月二十日电(记者郑珊云)随着此间民众法律意识的
提高,“民告官”案件数量也逐年上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对
《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十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共受
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一万零五百多件,案件数量年递增百分之十六点
五八。

  同时,“民告官”案件的类型也不断扩展,由比较集中的行政处
罚逐步扩大,诉讼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达五十多个,从审判实践看,
行政机关的败诉率相对较高。

  尽管十年来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福建省人大常
委会副主任宋峻说,对此不能估价过高,这部法律的实施还存在一些
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是各级法院依法审理此类案件还存在不少难度。如有的法院
怕得罪行政机关,不敢大胆立案。莆田县某镇一当事人因不服镇政府
没收其戏服的行政处罚,向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却答复要与镇政府
商议后再确定是否立案。诏安县曾出现过县领导以不发工资相要挟,
阻止法院依法受理“民告官”案件。

  十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以撤诉结案的有三千
七百多件,占案件总数的三成六多,在这些撤诉的案件中,因被告改
变具体行政行为而由原告申请撤诉的仅占一半左右,其余不少是因行
政机关、法院案外协调、“做工作”而违心撤诉的。

  一些“官方”的权力观念尚未转变,怕当被告、消极应诉的现象
依然存在。福建太极生物工程公司诉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决定侵权
一案,在一审诉讼中,被告拒不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取证,
并明确拒绝回答原告的质证,其委托代理人还声称参加开庭这是给法
院一点“面子”。

  而群众中也仍存在不敢告、不愿告、不会告的心理,怕行政机关
打击报复,担心打行政官司“赢一阵子,输一辈子”。个别行政机关
也确实打击报复原告,去年,连江县法院公开审理韩某诉县地税局行
政赔偿一案时,县公安局配合被告以涉嫌偷税为由,到法庭门口抓原
告,后被法院制止。

  有关人士呼吁,行政诉讼法的实施,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特别要防止和杜绝非法干预行政诉讼活动的行为。

  注:引自中新社网站200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