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取得经验
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有借鉴示范作用
  本报深圳7月12日电(记者李伟雄) 行政执法检查局取代了原
来的二十多支执法队伍,人员从560多名减少至142名,综合行使七项
行政执法权查处的近5000宗案件无一差错。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推行综
合行政执法改革一年半来取得的成功经验,获得了正在此间举行的全
国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座谈会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自1996年10月以来,迄今为止已有北京、天津、广州、青岛等16
个城市,根据国务院的有关法律规定,经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权的试点工作,深圳市罗湖区是较早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地区之
一。

  各试点城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组建集中行使行政
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确立新的行政执法机制,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
法。尽管各地综合执法机构的名称有别,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范围
不同,但都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
罚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力度,其成功经验对深化行
政管理体制改革起到了借鉴和示范作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曹康泰今天在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总结
讲话时强调,各试点城市要注意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新理
论,扎扎实实搞好试点工作。

  注:引自法制日报200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