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一个沉重的话题

吴鹏 李俊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三年多来,各级行政机
关行政处罚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近日,有关部门在对河南某县近三年来审理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的调查中发现,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
存在的问题不少,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处罚主体混乱

  仍有一些行政机关以行政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此外更多的情
况是越权处罚。如下级行政机关越权行使了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权;甲行政机关行使了乙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授权的
行政机构越权行使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无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
关行使了行政处罚权。

             违法行政

  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城建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对占道经营的小
商贩不出示任何手续没收、扣押经营物品或工具,在小商贩追要财物
时,再通过退还财物收取罚款。交通部门违法扣车亦属这种情况。实
施行政处罚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据统计,该县法院
去年受理公民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74件,其中25份行政
处罚决定存在着事实不清的问题,36份存在着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
不当的问题。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执法
人员在检查时,不说明身份,不出示证件;作出行政处罚以前不告知
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给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的机会;适用简易程序时,不按规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而是口头裁决罚款额,当场撕票
收钱等。一部分行政机关时至今日仍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听
证制度,这些部门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前,对当事人有权要求听
证的处罚,都没有告知当事人要求听证权利的记录。

            司法救济不力

  调查中发现,对于行政机关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提起行
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自己权益的相对较少。据统计,去年该县工
商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145起,收缴罚款45万元,没有任何当事人申
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公安部门实施行政处罚168起,只有2人向法
院起诉。这些行政处罚,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问
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既有“民告官不赢”的观念,也有当事人害
怕复议或起诉会遭到行政机关的报复,对自己今后的生产经营不利的
因素。此外上级行政机关盲目地维持下级行政机关违法的行政处罚,
也致使当事人对行政复议丧失了信心。

            执法形象堪忧

  在调查中群众就30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状况作出评价。结
果是有半数以上的部门群众表示不满意。其中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主
要有:乱罚款;执法不公,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调查结果表明,一些执法任务较重并同群众打交道较多的行政部
门,因忽视自身建设而导致执法状况较差似乎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
些被群众称为“攀不上、惹不起、躲不掉”的实权部门,虽然多年来
一直在强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但其执法状况仍不能令人满意,需要
在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