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诉讼十年回眸

梅玉兰
  “民告官”短短10年,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其中也有不
尽人意之处,它昭示了今后的路并不平坦。如果说行政审判这10年走
过的是创业之路,那今后行政审判将进一步深入与发展。

  北京国家机关云集,其中还有国务院属部、委、办,这对于首都
的“民告官”工作既有有利的一面,也存在错综复杂的情况,在行政
审判之际反映出的矛盾往往很尖锐,影响往往很大。据悉北京法院的
行政收案率在全国排名第10位,这与首都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不十
分相称。中国欲加入WTO,在立法及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上必然
将有很大调整。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也会引发新的矛盾与纷争。
行政诉讼是普通百姓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后武器,是保证国家机关依法
行政的最后防线。如何迎接挑战,不仅是人民法院要考虑的,也是全
社会要思考的。这里的一组备忘录,虽然不能将10年的行政审判尽数
概括,但一斑可窥全豹,要了解北京行政审判的发展,请看——

  行政诉讼案备忘录:

  李殿胜不服北京市公用局停水决定案。1999年审结。李殿胜因为
拒绝为自来水公司代收水费,市公用局即对其做出停水的处罚,李不
服诉至西城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公用局撤销其行政处罚、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最后判决:撤销市公用局作
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备忘主题:第一次百姓因交水费问题将北京市公用局告上法庭,
首次冲击城市管理中不适合时代发展的陈规旧俗。

  陶小慈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议决定要求赔偿案。1999年审
结。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陶小慈某项新型实用专利申请时,审查时
间长达5年之久无结果,陶小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并要
求赔偿其损失,知识产权局驳回了陶的复议请求。陶不服诉至北京市
第一中级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专利复议决定,延长其专利保护期,
并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复议决定。二审
法院维持原判。

  备忘主题:涉及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审查期限问题,目前无明文规
定。但《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5年,如果专利申请审
查时间超过5年,就失去了专利授权的法律意义。

  北京斯普瑞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海淀区工商管理局行政处罚
案。1999年审结,北京斯普瑞得科技公司总经理谢某曾在吉隆机电
(北京)有限公司任高级职员,并掌握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谢某将
此商业秘密用于北京斯普瑞得科技公司,后被吉隆机电公司发现,并
向海淀区工商管理局投诉。海淀区工商局即对斯普瑞得科技公司作出
处罚决定。该科技公司不服工商局的决定,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维持区工商局所作的处罚决定。二审法院维持原
判。

  备忘主题:利用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可以向工商管理局
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而不服工商管理局行政
处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向阳机械厂不服崇文区工商管理局注销企业法人资格案。
1998年审结。北京市向阳机械厂的上级单位将其从独立法人单位变为
某公司的下属公司,并免去该厂长法定代表人的资格,由某公司经理
代职。而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并未变更,后该经理以企
业法人名义向崇文区工商局申请注销原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书。崇
文工商局未依法审查其是否有企业法人资格就作出了注销原企业法人
营业资格的决定,同时作出其债务债权由上级单位承担的决定。向阳
机械厂不服,遂向北京市崇文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
崇文区工商局作出的注销向阳机械厂法人资格及债务债权由上级单位
承担的决定。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

  备忘主题:本案涉及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问题,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命运由企业自己决定,任何人、任何单位无权干涉。

  礼来荷兰公司不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属医药行政保护范
围决定案。1998年审结。礼来荷兰公司向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申请其
“盐酸氟西汀”的医药行政保护,医药监督局认为该药品不符合我国
行政保护范围,作出不予行政保护的决定。后礼来荷兰公司提出复议
被维持,该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
决:维持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审查结论,驳回礼来荷兰公司的诉讼
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备忘主题:本案涉及我国对外国药品行政保护问题,还涉及《中
美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中提出的知识产权保护
问题,如何正确运用我国政府参与签订的双边条约或协定,将我国的
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也是行政诉讼面临的新课题。

  李某等6人不服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收容审查、扣押财
物的强制措施案。1997年审结。李某等6人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购
买福利彩票中了大奖,并以低价将中奖物品卖出,被岳塘公安分局当
作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收容,并扣押了他们的部分中奖物品,李某等
6人不服,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湖南
省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向李某发出的收容审查通知;返还原告李某
等6人共有财物;赔偿因违法收容审查给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向李
某赔礼道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备忘主题:本案首次涉及异地购买公开发行社会福利彩票,并以
低价转让中奖彩票的行为问题,目前尚无法律明文禁止。行政机关在
行使行政执法权利时应严格依法行政。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