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变革,改写非公有经济命运

阿 计
  回溯共和国的经济发展史,非公有制经济走过了一条跌荡起伏的
坎坷道路。

  20世纪50年代,随着对前苏联极“左”经济体制的盲目模仿,中
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施了无情“手术”,此后,“纯而又纯”的公
有制一统天下,直接导致了经济僵化、效率低下的“大锅饭”时代。

  自70年代末期共和国启动改革开放后,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和
争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终于成为社会共识。

  但是,长达数十年的禁锢,不仅使一种经济模式走向消亡,也使
整个社会患上了严重的“恐私症”。长期以来,个体和私营企业在招
工、用地、税收、贷款、融资、担保、经营许可、产业准入等方面,
根本无法与“国字号”企业取得一视同仁的平等待遇。

  广东省的一项调查表明: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各种收费项
目约有30至40种,不少是行政部门自定项目和标准的乱收费行为,收
费总额竟是依法应缴税负的3至5倍。

  将经济参与者分成三六九等,绝非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由
于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存在着特权现象,迫使无法得到平等地位的非公
经济向权力部门“寻租”。前些年风行一时的“戴红帽子”现象就是
最为典型的一种悲哀。而在全国沸沸扬扬的“傻子”年广久一波三折
的命运,更是浓缩了非公经济的坎坷道路。

  好在,在经历了长达20年的观念阵痛和政策调整后,跌跌撞撞的
非公经济,正在走向一个平等、开放、自由的生存空间,迎来了历史
上最美好的春天。

  据1998年的统计:中国的经济舞台上已活跃着3200万个体工商户,
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也增长至136万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51.76
%,合伙企业占11.46%,个人独资企业占36.78%。

  从1985年至1999年,中国国有经济的比例已由87%降为58%,而
非国有经济却大幅上升,尤其是私营经济,已由零发展到占20%。在
一些沿海地区,非公经济的比例甚至占到了90%以上。这种所有制结
构的剧变,实际上折射着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世界银行因此判断:
中国的市场化进度已达65%左右。

  一位专家形象地指出: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可以看
做是第一次“公私合营”,其结果是扼杀了非公经济的活力,付出了
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代价。在推进市场经济的今天,鼓励和促进非
公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第二次“公私合营”,所
谓的“合营”就是“公”和“私”和谐相处,共同推进生产力,这是
一个历史性的变革和进步。

  如今,当我们追踪共和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艰难历程时,与观念变
迁和政策修正交相辉映的,还有一条不断完善和改进的立法轨迹。

  1982年,就在个体经济崭露头角之时,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共和
国新《宪法》就对个体经济作出了突破性的肯定,宣布它是公有制的
补充,其合法权力和利益受到国家保护。

  1988年,共和国在对1982年《宪法》进行修订时,私营经济首次
入宪,取得了合法名分。

  1999年,共和国再次修宪,则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
由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地位,明确升格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
公经济就此赢得了梦寐以求的平等法律地位。

  与不断演进的修宪之路相伴的,是一场场将《宪法》精神具体化
的立法行动。从《民法通则》到《公司法》,再到《合伙企业法》,
非公经济正在受到法律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1999年《个人独资企业
法》的诞生,共和国对非公经济的扶持和规范,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
的法律高度。

  就在中国社会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台弹冠相庆之时,共和
国又启动了新一轮立法步伐。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为了防止大企业“大鱼吃小鱼”式的垄断,
大多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一类的法律,通过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扶
持,促其振兴和发展,以维护竞争性的健康经济生态。如今,中国立
法者也接受了这一立法理念,《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明确列入九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起草工作亦已启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与实行私有制的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中小企业大多是私营企业,因
此,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未来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际上就是一部
“私营企业促进法”。

  毫无疑问,正是法律的深刻革命,改写了非公经济的命运。从个
体经济初次被《宪法》接纳到非公经济在国家根本大法中赢得应有的
地位,直至共和国为非公经济构建起日趋完善的法律制度,这是一个
民族思想观念不断飞跃的过程,这是一个社会经济思维逐步升华的过
程,这更是一个国家法律理性走向成熟的过程!

  一位私营企业家曾经撰文表达心声:“积20年改革开放之功,一
个公平竞争的时代已经来到,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经济规律将取代体制
转型期特殊的财富转移和分配规律,它已经更全面也更深刻地决定着
非公经济未来的命运。”这位私营老板还豪情万丈地欢呼:“在我心
中总是回荡着一首旧时的革命歌曲:‘我们走在大路上,革命歌声多
么嘹亮……’”

  是啊,非公经济走在大路上,这条路通向的是法律阳光照耀下的
光明未来。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