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概况: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44件,其中贪污贿赂50万 元以上案件77件,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15件,县处级以上干部 81人(包括厅局级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亿余。 典型大要案:大庆市国税局原局长那凤歧贪污、受贿案,佳木 斯市工商银行佳西支行胡俊军等人贪污、挪用公款3000余万元案等。 打击刑事犯罪 审查批捕:批准逮捕23839人。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26120人。 刑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21件,追捕212人,追诉175人; 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6件。 法律监督 民行监督: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64件,法院再审 215件,改判86件。 执行监督:纠正超期羁押4589人次,对违法减刑、假释以及暂予 监外执行不当、违反规定不交付执行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4人 次,已纠正259人次。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