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1999年检察工作报告) 办案概况: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84件,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 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及重大渎职犯罪案件371件,县处级以上 干部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亿余元。 典型大要案: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昆明营业部原经理余卉等人 挪用公款17亿元、贪污1800余万元案,保山市木材公司原副总经理朱 和强私分国有资产149万余元案,思茅地区电信局原局长刘荣贵、原 副局长曹春江等邮电系统的70件受贿窝案串案等。 打击刑事犯罪 审查批捕:批准逮捕31653人。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31350人。 法律监督 刑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4件,追捕137人,追诉101人; 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62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 正意见17件次。 民行监督:立案审查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370件, 抗诉111件,法院审结72件,改判36件,发回重审14件。 执行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864人次,对违法减刑、假释以及暂予 监外执行不当、违反规定不交付执行等问题提出书面或口头纠正意见 450人次。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