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1999年检察工作报告) 查办职务犯罪 办案概况: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84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 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90件,县处级以上干部39人,为国家 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86.63万元。 典型大要案:省经贸委原副主任韩景昌滥用职权案;玉山县原县 委书记王学山、原副书记白省魁受贿案;参与高检院查办的江西省原 副省长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 打击刑事犯罪 审查批捕:批准逮捕13807人。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13443人。 法律监督 刑事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45件,通知公安机关 立案137件;纠正漏捕547人,纠正漏诉102人;对刑事判决、裁定提 出抗诉219件。 民行监督: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36件。 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31件次;清 理、纠正超期羁押4033人。 (田春生 李少红/制表)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