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职务犯罪 办案概况: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50件,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 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5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71人 (包括副厅级干部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45.26 万元。 典型大要案: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高希有受贿案、通化市土地局原 局长徐恩春贪污案、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原收款员张松涛 特大贪污案等。 打击刑事犯罪 审查批捕:批准逮捕17460人。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17621人。 法律监督 刑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63件;追捕100人,追诉31人; 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7件,法院审结27件,改判15件。 民行监督:立案审查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1313件,提 出抗诉666件,法院再审后改判112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42件,调解 结案20件。 执行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533人次,对执行机关办理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6件次,已纠 正96件次。 (田春生 李健制表)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