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机关1999年查办案件概况
              查办职务犯罪

  办案概况: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50件,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
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5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71人
(包括副厅级干部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45.26
万元。

  典型大要案: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高希有受贿案、通化市土地局原
局长徐恩春贪污案、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原收款员张松涛
特大贪污案等。

              打击刑事犯罪

  审查批捕:批准逮捕17460人。

  审查起诉:提起公诉17621人。

               法律监督

  刑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63件;追捕100人,追诉31人;
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7件,法院审结27件,改判15件。

  民行监督:立案审查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1313件,提
出抗诉666件,法院再审后改判112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42件,调解
结案20件。

  执行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533人次,对执行机关办理减刑、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6件次,已纠
正96件次。
                   (田春生 李健制表)

  注:引自检察日报2000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