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全国刑事审判再立新功

记者 李文广
  本报讯  全国法院在过去的一年中,坚决贯彻“严打”方针,
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特别是对一批重、特大案件的正确、及时审
判,有效地震慑了犯罪,为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做出了积极
贡献。据统计,去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4万余件,较前年增
长12%。

  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社
会稳定的决心。去年,人民法院审判了张子强等绑架、抢劫、枪支犯
罪案,叶成坚等澳门黑社会犯罪案,索尼·韦和翁泗亮等海盗案等一
批特大案件;同时重点打击处理了一批毒品犯罪、涉枪犯罪、抢劫犯
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清除了张子强等害群之马,严惩
了一批社会渣滓。有力地维护了港、澳地区和内地的稳定,增强了人
民群众的安全感。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强化审判职能,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原广西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丙松、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原“红塔”集团
董事长褚时健等为代表的一批曾身居要职的人物因贪污、受贿被处以
重刑;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东锅”集团贪污窝藏案等重大经济
犯罪案件被依法处理。人民法院以出色的工作,推动了反腐斗争的深
入进行。同时,人民法院高举刑罚武器,严惩了一批金融犯罪分子、
证券犯罪分子、走私犯罪分子、涉税犯罪分子等经济蛀虫,有力地维
护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障了社会主义经济安全。

  去年,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人民法院及时审判了以重庆綦江
虹桥垮塌案为代表的一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追究了林世元、张开
科等一批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受到社会好评。去年,也是同“法轮功”
邪教组织进行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判涉
“法轮功”刑事案件,追究许继武、李昌等一些“法轮功”邪教组织
骨干分子的刑事责任,给这一邪教组织以沉重打击,使人民群众更清
醒地认识到了“法轮功”的反动本质。

  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张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去年刑事审判
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刑事大案、要案多,人民法院围绕大局开展审
判,抓紧抓好,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审判任务,很好地维护
了刑事司法公正。在新的一年中,刑事审判工作将一如既往地贯彻
“严打”方针,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的刑事犯罪;贯彻去年全国法院院长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严惩金融犯罪、涉税犯罪、证券犯罪等经济犯罪,为经济建设保驾护
航。

  注:引自人民法院报200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