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监所检察厅厅长陈大豪谈改造罪犯的白皮书 1992年7月,一份由中国政府发布的白皮书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这就是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改造罪犯作为新中国社会主义 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白皮书的形式公之于众,有利于世界公 众全面客观地了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最高人民 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陈大豪谈起这份白皮书感触颇多:“西方很多 人不十分了解中国,经常借人权话题攻击中国。我国政府发布这份白 皮书以后,在很大程度上澄清了西方人对我们的模糊认识,澄清了西 方强加给我们的不实之词。” 记者:同犯罪现象作斗争,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社会问题。中 国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实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陈大豪:把罪犯改造成遵守法律、自食其力的新人,让他们回归 社会成为自由公民,是中国改造罪犯的基本目标。 中国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其基本原则独具中国特色,比如对罪 犯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原则;依法保障罪犯基本权利原则;改造罪犯 实行教育为主的原则;对罪犯注重感化,在刑满释放后给予安置和就 业的原则。由于贯彻上述原则,绝大多数罪犯经过改造成为新人,有 的还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 记者: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罪犯在关押期间都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陈大豪: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罪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有申诉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罪犯有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 犯的权利;对监管工作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罪犯有 控告的权利;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有依法行使选举权的权利; 罪犯有对监狱、劳改场所的管理教育、劳动生产、文化娱乐、生活卫 生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罪犯有维持正常生活、维持身体健 康的权利;罪犯有与亲友通信、定期接见家属的权利;罪犯有受教育、 信仰的权利;罪犯在服刑期间仍享有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民事权利, 其发明权、著作权均受法律保护;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较好的有获得 减刑、假释的权利。此外,监狱还应对未成年犯、女犯、老弱病残罪 犯和少数民族罪犯、外籍罪犯给予特殊待遇,充分考虑他们的生理、 心理、体力和生活习俗等。 为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中国的立法机关和政府专门制定了相 应的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向监狱和劳改场 所派有驻所机构和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经常视察监 狱、劳改场所,检查执法情况。 记者:从白皮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40多年来,中国对罪犯的改 造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有益的经验。中国的监狱已成为罪犯的文明课 堂,办成了一所特殊学校。 陈大豪:我国法律规定,罪犯的劳动改造必须与法制、道德、文 化、技术教育结合起来。从1981年起,中国政府就把在押罪犯的教育 纳入国民教育计划,要求有条件的监狱、劳改场所都要设立专门的教 育机构,建立完备的教育制度,使对罪犯的法制、道德、文化和技术 教育正规化、系统化。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有近80%的监狱、劳改 场所开办了特殊学校,占总数98%的罪犯能够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罪 犯参加文化学习,经当地教育部门考试合格的,可获得与社会教育机 构同等效力的学历证书。劳改机关对罪犯进行系统的法制、道德、文 化、技术教育,致力于把监狱、劳改场所办成教育人、改造人的特殊 学校,这是中国劳动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 制建设的新发展。实践证明,这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 良性循环的有效途径,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司法制度。 记者:中国改造罪犯尤其注重对罪犯的感化,改造是目的,惩罚 只是手段,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陈大豪:中国的监狱、劳改场所以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为在押罪犯创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首先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具 备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准和文化知识,对在押罪犯以言传身教的感化; 各级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帮助、教育、感化罪犯的工作;同时还发动 在押罪犯的家属参与对罪犯的感化工作。监狱、劳改场所均设有图书 阅览室,备有各类书籍报刊供罪犯阅读,还经常组织有学习能力的罪 犯开展文艺创作、读书、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劳改机关还经常请 那些已改造好的典型人物到监狱、劳改场所现身说法,增强在押罪犯 的改造信心。 我国法律规定了减刑与假释制度。80年代以来,中国劳改机关对 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实行考核奖惩计分办法。罪犯本人根据考核办法 和公布的得分情况,可以了解自己获得减刑和假释的机会。罪犯刑满 获释时,可以领取足够的路费和伙食费回家。如果有病,劳改机关会 通知家属来接或劳改机关派人护送。 中国政府还重视保护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公民权利。刑满释 放人员可回原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由当地政府安置;个别确实无家 可归而又自愿留下就业的,由原劳改单位收留安置。这些都是西方国 家不可比的。 记者:中国每年经法院审判的犯罪案件大约有40万件,刑事案件 的年发案率为2%左右。那么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比例有多少? 陈大豪:由于中国政府对罪犯实行惩罚、教育、改造、感化、安 置的法律政策,多年来中国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6 至8%的低水平,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中国改造罪犯的这些成 就,证明了中国改造罪犯的原则与政策、法律与制度的正确。 注:引自检察日报1999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