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吏是关键
——检察机关法纪检察工作走向春天

本报特约记者 宋寒松 本报记者 焦庆乐
  1999年1月4日,重庆市綦江县虹桥突然垮塌,40人死亡,14人受
伤,直接经济损失 631万元。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法纪部门的检察官闻
风而动,很快查清垮塌事故中的玩忽职守行为,将原綦江县委书记张
开科、原县委副书记林世元等人送上了审判台。法纪检察,再一次将
世人的目光聚焦。

  法纪检察,说通俗了就是“治”有职务有权力的人。查办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使他们兢兢
业业,克己奉公,是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前提和条件。而这正是
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责,即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使检察权,受理和立案查办,
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法纪检察是伴随着新中国检察制度一起而建立、发展的。新中国
成立5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重建检察院以来,党
和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和支持人民检察院充分行使这一职权。人民检
察院也不断加大法纪检察的力度,坚决惩治渎职、“侵权”犯罪,为
保证和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法纪检察与新中国检察制度伴生

  人民检察院成立伊始,就把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
行使检察权作为重要职责。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同年12月20日经中央人
民政府毛泽东主席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
例》中都确定了人民检察署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和全国国民是否遵
守法律负检察责任。

  各级人民检察署积极参加“三反”、“五反”和“新三反”斗争,
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以及检察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严重
违法乱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据一些地方检察署的不完
全统计,1952年检察机关办理违法乱纪案件2736件,1953年办理3493
件。

  当时办理的平反昭雪山西省临汾县南席村革命烈属张三元被迫害
致死一案就是一个典型。张三元系中农积极分子,其子在解放战争中
光荣牺牲。窃据该村农会主席的兵痞流氓张金生,挟私报复,在土改
中勾结品质恶劣的工作队干部,将张三元划为地主,非法拷打,扫地
出门。后又借镇反之名捏造材料,以地主反攻倒算的名义,将张三元
送县公安局关押。山西省人民检察署发现后,提出纠正,但县里仍以
不法分子的罪名将张三元押回农村管制。张金生又第二次捏造罪名,
而个别区干部偏信一面之词,组织批斗张三元,并在斗争会上将其活
活打死。

  事发后,该县一些领导人抗拒上级指示,将主犯纵容轻判。国家
和省两级检察署克服种种阻力,坚持原则,彻查全案,提请法院将主
犯张金生改判死刑,其他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追查处分了有关
干部,伸张了正义。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史,使得专制思想影响严重,流毒甚广。因此
这一时期检察机关查办违法乱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很是艰难,
同时,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几次政治运动中,法律监督都受到了
错误的批判,并几度刮起了“取消风”,最终在十年动乱中检察机关
被彻底砸烂。

           法纪检察迎来春天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开始全面复
苏,民主与法制建设也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从“文化大革命”的噩梦中醒来,人心思治,人心思法。鉴于“
文革”中法制被破坏,公民权利被践踏,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毫无
保障的惨痛教训,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恢复和确立人民检察
制度的呼声非常强烈。

  人民检察院一经恢复,立即把查处违法乱纪案件,保障公民民主
权利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平反冤假错案,取缔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所
谓“学习班”,查办了一大批渎职犯罪和刑讯逼供、诬告陷害、非法
拘禁、非法管制搜查、报复陷害犯罪案件。根据1979年至1985年的统
计,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12426件。这一时期
引起最大反响的是查办原江西省省长倪献策徇私舞弊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经济建设服务一直是检察工作的指
导思想,法纪工作也不例外。针对这一时期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严重渎职,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新特点,检察机关适时调整工作重
点,把惩治渎职犯罪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查办大案要案。
据1992年至今年7月的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渎
职犯罪案件63599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0844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
损失22.26亿元。

  这一时期查办了原广东省惠东县县委书记李锡鹏、原县长李彬南
玩忽职守罚款放私,致使国家关税损失近3亿元案件;查办了原浙江
省金华县县长等人玩忽职守导致该县发生严重虚开增值税发票,涉税
额七亿余元案件;查办了原安徽省肥东县粮食局局长滥用职权,将
1810吨国家储备粮私售给亲戚,造成企业财产严重损失案件;查办了
由于渎职,造成频繁发生的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
损失的“豆腐渣”工程案件。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这个形势下,法纪检察
工作愈发地显现出重要性。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中,
把渎职犯罪单立一章,规定了29条34个罪名,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
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 7种犯罪也作出了专门的规定,给加大
法纪检察工作力度提供了法律武器。

  回顾和总结历史,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和创造未来。在强调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可以说,法纪检察迎来了千载难
逢的历史机遇。法纪检察,任重道远。

  注:引自法制日报1999年9月2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