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把子”风波记
──建国以来法学界重大事件研究(一)

张传桢 李然

  李:听说张老师是“刀把子”事件的参与者,又是风波过程的经
历者,能不能请你就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向大家作些介绍,并联系学
习小平同志的法制思想谈谈自己的体会?

  张:我离开岗位多年了,身体又不大好,对小平同志的法制思想
学习得很不够。不过你提起的“刀把子”事件,我还是记忆犹新的。
1983年春节后第四天,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同志在上海展览
馆接见了上海法学界的专家、教授和上海市公检法司部门的负责人。
我有幸也参加了这次座谈会。原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第二
书记胡立教、政法书记王鉴、副市长杨堤等领导也参加了。座谈会由
胡立教同志主持。他说,今天丕显同志请法学界人士来开座谈会,主
要座谈立法、司法和政法工作的改革问题,同志们有什么意见就谈什
么,没有任何约束,话讲错了也没有关系,实行不打棍子、不抓辫子、
不戴帽子。接着与会者热烈发言。有的谈政法干部的“四化”问题;
有的谈法律院校的人才培养;有的谈司法机关的审判监督;有的谈加
快律师制度的建立等。原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徐盼秋教授提出政法部门
的改革,首先应从观念上入手。他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行各业拨
乱反正,经济战线特别是农业战线转变最为显著,相比之下,政法部
门拨乱反正做得不够,“左”的东西清理少。例如人们往往把政法部
门说成是“刀把子”,这在过去是正确的,现在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
变化,今天政法部门当然还有“刀把子”的作用,但政法部门还有保
护人民民主权利、处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和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任务。
因此,简单地用“刀把子”来概括政法部门的整体功能是不够的,也
是不科学的。徐发言后,与会者和中央、市委的领导没有人提出异议。
最后,陈丕显同志还就政法部门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看法,他一再要大
家解放思想,克服工作中的一切弊端,用新的思想进行改革;要有一
股劲,劲要使在改革上。他说上海法学界的力量是强的,我对上海的
工作是有信心的。政法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会遇到许多新的具体问题,
希望法学理论工作者进行深入的探讨……整个会议开得生动活泼,气
氛十分活跃,给与会者极大的精神鼓舞。

  《法学》月刊报导了这次会议,并对徐盼秋同志的发言作了较详
细的刊载。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徐盼秋的发言竟会成为“刀把子”风波的
源头。

  李:“刀把子”事件又怎么酿成风波,并受到批判的呢?

  张:风波是在当年十一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二次扩大的理事会上
刮起来的。在我出席这次会议的当天,就听到某一位副部级干部的报
告,他列举了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法界的种种表现,诸如“无罪推定”
、“有利被告论”等,徐盼秋的“刀把子”论则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最
典型的表现。他在报告中骂骂咧咧地指责说:“他妈的上海有个什么
法学家,不承认政法机关是‘刀把子’,这是一种胡说八道的谬论。”
听完报告后,我就感到徐盼秋要蒙冤罹祸了,而《法学》月刊也要出
事。

  会议的第二天,与会代表分组讨论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法界、法
学界的表现。中国法学会当时的一位负责同志来到华东大组,听取大
家的发言。这位领导在会上也点了徐盼秋的名,指责他犯有严重的错
误。他又问,上海《法学》月刊有没有人来?作为《法学》负责人的
我当即站起来,说:“我来了”。这位负责人当场要我回答两个问题。
一是《法学》对象徐盼秋这样明显错误观点的发言,为什么给予发表;
二是你作为刊物的负责人,现在有些什么认识?由此,引起与会代表
议论纷纷,引起轩然风波,一个个眼睛都盯在我身上,气氛颇为紧张。

  对这一突发的提问,当时我十分吃惊和气愤,幸好我事先有思想
准备,就壮着胆子,鼓起勇气,作了徐盼秋“刀把子”观点没有错,
刊物刊登他的发言也没有错的答辩。记得当时陈述的理由是:

  1.说徐盼秋否认政法机关是“刀把子”,不符合客观事实,这是
强加在他头上的莫须有的罪名。从他在座谈会上的全部发言来看,根
本就没有否认“刀把子”的意思,他只是说政法部门肩负的任务很多,
除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职能、发挥“刀把子”的作用外,还有处理
大量人民内部矛盾、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处理各种经济纠纷的职能,
因此,他认为要改变传统观念,不宜用单一的“刀把子”概念来概括
政法机关。根据徐的上述观点,我认为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没
有错,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谁都知道,“刀把子”是个形象化的比喻,
它不是科学概念。在当前改革开放、政法部门也要改革的历史条件下,
对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分析,作出更完整更
科学的认识,是有利于政法机关改变长期形成的老框框老套套、单一
的对敌斗争的政治体制,同时也有利于使广大政法工作者充分认识自
己所肩负的责任。革命导师列宁和毛主席也都说过,国家机关的职能
除有打击、镇压阶级敌人反抗的职能外,还有组织经济、文化发展的
职能,因此,我认为徐盼秋的观点没有错,《法学》发表他的讲话也
没有错。

  2.还应弄清楚徐盼秋关于“刀把子”问题的发言,是在中央领导
陈丕显同志在上海召开法学界人士座谈会上讲的。会上明确向与会代
表宣布,发言不受约束,实行“三不主义”的承诺,不要说徐的观点
没有错,即使他讲错了话,这次在这样的大会上点名批判合适吗?这
是不利于调动法学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的。

  3.“刀把子”的观点不是徐盼秋的独创,中央领导同志对政法机
关的改革曾多次提出,要解放思想,改变传统观点,冲破老框框、老
套套,他们虽然没有谈过应改变政法机关“刀把子”的单一职能的提
法,但政法工作也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改革开放、为发展社会主义
经济建设服务上来,则是明确的。这样,对徐盼秋讲了这些话予以点
名批判,做得对吗?好吗?

  我作上述答辩后,会上没有人再发言,最后这位负责同志说:
“不管怎么说,领导干部讲话要慎重,不好随便乱讲。”

  会后有不少与会代表到我住的宿舍里来串门,向我表示赞同和支
持。

  李:那么“刀把子”风波是不是就这样平息了呢?

  张: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的答辩发言,其作用是微不足道的。
大约在会议的第三天,中央领导发话下来,大意是,反对精神污染主
要是哲学理论界、文艺界的事,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法学界不要盲
目凑热闹。由此,“刀把子”风波与“无罪推定”、“有利被告论”
等问题一起得到了平息。值得说明的是,就在传达中央领导同志上述
讲话的当晚,中国法学会的秘书长和一位副会长来到我的住处,对我
再三说这件事(指大会被点名批判)大家都不要讲了,你不要有什么
想法,说了一些安慰我的话。会议临结束时,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张
友渔同志找我谈话,他说会上某领导点了徐盼秋和《法学》的名,你
不要太在意,他鼓励我领导好编辑部一班人,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
振奋精神努力工作,把刊物办成第一流。同时他还要我带口信给徐盼
秋,说中国法学会是相信他的,象他这样的老同志是不会说出政法机
关不是“刀把子”这样的错话来的。我回沪后,原中共上海市委文教
书记夏征农同志还要我到他那里向他汇报过。

  李:你在答辩时的心情如何,对这一事件有些什么感受?

  张:心情较紧张。在我的革命生涯中,在公开场合顶撞领导还是
第一次,会后我还真有些后怕。头昏得厉害,躺在床上,连中饭也没
有吃。医生来检查,血压高到190/110。至于那天会上逼我答话时,
心里虽有些紧张,但还比较坦然,因为我坚信他们的指责,并不符合
事实,是莫须有的捏造;其次,我还想可利用这个机会澄清事实,让
不明真相的与会代表了解事实的真相,同时也可消除好像《法学》犯
了严重政治错误的影响。从坏处想,我的发言大不了犯个不尊重领导、
顶撞领导的错误,值得。

  由“刀把子”事件引发的风波,在政法界、法学界虽然没有造成
什么严重后果,但联系其他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分析,是有不少经验
教训值得思考的。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我们这条战线上,思想
路线还没有端正好,拨乱反正没有认认真真开展过。

  众所周知,政法战线过去受极‘左’路线的影响比较大,需要拨
乱反正的任务很重。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理应抓住时机,遵照
中央指示特别是小平同志关于法制建设的许多精辟的论述和指示,组
织大家,特别是政法口的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地总结历史正反两方面
的经验教训,划清过去由于思想路线不端正和“左”的流毒的影响。
当然,我不是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法部门没有端正思想路线,
没有拨乱反正过,应该说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大干部的努力,
是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的,但我们的拨乱反正多是在全国范围的大气候
下,各单位自发进行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长期从事法学教
育、宣传工作,但从来没有听到或见到文件,由那位政法领导出面,
对政法工作在建国后有哪些“左”的表现,作过全面的、有系统的、
权威性的分析,对过去被颠倒的是非进行拨乱反正,以及应肃清哪些
方面“左”的流毒的影响,小平同志的“为了实现四化,必须加强法
制”,“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
依法治国”,“国法要靠党法来保障”,以及他针对法学落后的局面,
指出“被忽视的法学研究要赶快补课”等许多精辟的论述和指示,法
学界过去学习的很不够。

  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讲话中所作的“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
左’”的指示,特别切中政法部门的要害。长期以来,“左”比右好,
右是立场问题,“左”是方法问题,在政法部门根深蒂固,在我们队
伍中还有少数人习惯于以“左”的面孔出现,拿大帽子吓唬人,喜欢
从别人的发言、文章的字里行间,用“鸡蛋里挑骨头”的手法,无限
上纲上线去整人。这种做法坚决反对,否则是不利于理论研究和学术
争鸣的。当然,“刀把子”的材料来源,不管是哪个单位的人向领导
提供的“炮弹”,如果他不是在文章中断章取义,不是从字里行间挑
刺,而是联系起来阅读文章的上下文就不至于向领导提供这种不负责
任的材料。中国法学会是国家法学理论学术权威的组织,是最讲科学
最讲实事求是的,怎么对“刀把子”这件严肃的事,连事实都未搞清
楚,就用过去搞政治运动的方法,大会乱点名,乱扣帽子进行批判,
这是很不应该的。

  在如何对待学术界理论界的不同观点和思想斗争的问题上,小平
同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文中说:“我们在强调开展
积极的思想斗争的时候,仍然要注意防‘左’的错误。过去那种简单
片面、粗暴过火的所谓批判,以及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处理方法决
不能重复。无论是开会发言写文章都要进行充分的说理和实事求是的
科学分析。参加讨论和批评的人,首先要对讨论和批评的问题研究清
楚,绝不能以偏概全,草木皆兵,不能以势压人,强词夺理。对有错
误的同志,要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给他们时间认真考虑,让他们进
行合情合理、澄清论点和事实的答辩。当然,有右的东西也要反,是
‘左’是右,都要具体分析”。小平同志这一席话说得何等好呀,我
们应牢记他的教导,遵循他关于“法学落后,要赶快补课”的教诲,
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开展法学研究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法制理论的研究,把补课补得好上加好,不辜负小平同志的期望,
以告慰他老人家在天之灵。

  说明:* 本文引自《法学》杂志1997年第6期。
     ** 张传桢先生原任该刊主编,现离休,为该刊顾问。
     ***本文由LinWei小姐打字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