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99年2月8日在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秦正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1998年的主要工作和1999年的工作
意见,请予审议。

           1998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
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及市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
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
能作用,在案件数量大幅度递增、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矛盾比较突出
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团结一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判任务。199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
知识产权和执行等各类案件157567件,办结154319件,分别比上年上
升了20.2%和17.2%。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市法院不仅为首都的
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而且法院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
成绩,科技及物质装备建设有了新的进展。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
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一年来,
全市法院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首
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全力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

  199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10884件,审结10888
件(含上年旧存案件,下同),分别比上年上升了23.1%和22.2%。第
一,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严惩危
害首都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确保首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安
定,是全市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一年来,
全市法院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对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特别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
坚持做到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决不手软。
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拐卖妇女儿童
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2304件,比上年上升34.9%;判处罪
犯3290人,为了保持“严打”声势,各法院选择典型案件,深入机关、
企业、学校和农村等案发地区,有计划地召开声势浩大的宣判大会,
一年来共召开宣判会130场次,宣判各类刑事案件365件、罪犯684人,
旁听群众达6.86万余人次。

  第二,严惩贪污、贿赂等涉及腐败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贪污、
贿赂、挪用公款等严重经济犯罪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措施,是关
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一年来,全市法院坚决按照中央和
市委的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搞准,依法审判,重点对县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给予了坚
决的打击。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类犯罪案件
194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28件中,犯罪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有
71件,有处级干部12名、司局级干部4名、部级以上干部1名。

  第三,严惩危害改革开放和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为确保首
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全市法院将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作为一
项重要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严惩各类严重
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特别是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紧密配合国家
金融改革政策,重点对涉及金融的经济犯罪进行了打击。全年共审结
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票据、金
融凭证、信用卡、贷款诈骗等涉及金融的犯罪案件344件,判决挽回
损失4.78亿余元;审结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伪造、非法出
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案件37件。

  第四,严惩“黄赌毒”犯罪活动。针对近几年本市运毒贩毒、制
黄贩黄、聚众赌博等犯罪上升的趋势,全市法院把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和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制黄贩黄、非法出版等犯罪作为刑事审
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1件,判处罪犯
625人,审结制贩、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和传播淫秽物品等“涉
黄”案件595件,判处罪犯601人;审结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等案件108件,判处罪犯108人。对上述涉黄、毒品犯罪的打击,为净
化首都环境、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风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五,积极做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各项工作。全市法院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涉及审判
工作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一是认真做好“教育、挽救、感化”失足
少年的工作。一些法院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争取社会一些法院
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初步解决了
刑满释放少年犯的安置和对免刑、缓刑少年犯返校复读等问题;我院
还与有关部门共同形成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条龙”工作体系,
加大了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力度。二是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全市人
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正确处理涉农案
件和其他各类案件,在保一方平安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一年来,我们通过在全市法院中开展评选优秀人民法庭
等活动,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促进了人民法庭工作水平的
提高。三是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促进有关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加
强安全防范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458
条,其中,有些司法建议引起了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并予以采纳,
对被建议单位改进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首都经济发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9511件,解决诉讼
标的总金额达159.61亿余元,分别比上年上升17·1%和48.9%。
全市法院在经济审判工作中,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严格依
法办事,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依法处理了一大批各类经济纠
纷案件。

  第一,依法审理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案件。随着企业改
革力度的加大,我们及时受理了在经营机制转换、结构调整、资源配
置等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租赁、承包、破产等案件,全
年共审结72件,其中破产案件26件,为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维护社会
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第二,依法审理了影响金融秩序的各类案件。近年来,银行借贷
资金不能及时收回的矛盾突出,非法拆借和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
等影响金融秩序的案件时有发生,股票、证券、票据纠纷不断增多,
涉诉标的越来越大。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金融领域的借贷、
融资租赁、财产保险、股票、债券、票据等纠纷案件2192件,解决诉
讼标的金额达80.58亿余元。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埋,依法解决了纠
纷,制裁了违法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依法审理了流通领域中的经济纠纷案件。在市场流通领域
中,缔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相互拖欠的情况较为普遍。一年来,
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各类购销合同纠纷案件8728件。通过保护有效的
合同,促进合同条款的履行,追究违约责任,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
益和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速了商品流转,为保障市场主体平
等竞争,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依法审理了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案件。市场经济的
发展,加快了农业向高品质、专业化、现代化方向的转变,农村经济
纠纷案件不断增加。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案件240件,在坚持平等主体原则基础上,妥善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
系,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促进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
制的不断完善,维护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促
进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为农业生产和全面振兴农村经济服务。

  (三)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和纠纷,
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全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意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
盾和纠纷依法妥善处理,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公正、文明、安全、健康
发展。

  第一,依法审理了民事案件。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
案件65752件,比上年上升12.7%,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达34.79亿
余元。一是重点审理房地产案件。针对涉及重大市政工程的房屋拆迁
纠纷,有关法院在依法审理的同时,主动深入拆迁现场办公,开展法
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了城市建设的
顺利进行。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拆迁纠纷案件471件,审结458件,
较好地保护了拆迁部门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全市法院还审
结商品房预售、建筑施工和安装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房地产纠
纷案件566件。二是依法处理其他各类民事案件。全市法院从保护妇
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依法处理了一大批婚
姻家庭案件,全年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30099件,审结30084件,依法
维护了社会主义家庭伦理道德,制裁了民事违法行为。对于群体性诉
讼案件,特别是诉讼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矛盾容易激化的纠纷案
件,全市法院给予了高度重视,采取急案急办、诉讼调处与非讼调处
相结合等措施,及时予以妥善处理。全年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269
件,审结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案件195件,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
益,为社会安定做出了努力。

  第二,依法审理了行政诉讼案件。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
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
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
一审行政案件683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占32.8%,撤诉的
占32.8%,驳回起诉的占15.2%,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决定的占
12.6%,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占2%,以移送、终结等方式
结案的占4.6%。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始终坚持行政诉讼法
确定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同时
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较好地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通过对行政案件
的审判,促进了首都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进程。

  第三,依法审理了知识产权案件。一年来,我们继续加大了对知
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适应首都知识经济
发展的需要。为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我们在认真审
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同时,加强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管理,去
年5月,我们决定将本市的知识产权案件由我院、两个市中级法院和
海淀、朝阳两个区法院集中审理。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
案件334件,比上年上升了6%。

  第四,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大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
行难”是影响法院严肃执法的突出问题。截止去年7月底,全市法院
有将近1万件未结执行案。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广泛关注“执行难”,
要求法院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的呼声非常强烈。面对这一情况,
全市法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执行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从去年9月开始,
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市
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未结执
行案件统一行动。4个月来,全市法院精心组织、抽调精兵强将、加
大物质投入,全体执行人员夜以继日、奋力拼博,通过采取召开被执
行人大会、发布限期执行公告、以被执行人的股权抵债、对被执行财
产实行强制托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和其他财产等措施,集中
清理了一大批未结执行案件,使相当一批久执未结的案件得到了执行,
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全市法
院共执结经济、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41994件,比上年上升24%;
执行标的77亿余元,是上年的4.1倍。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是党和国家对人民
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
的殷切期望。一年来,全市法院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采取了积极有
效的措施。

  (一)坚决推行公开审判制度,彻底摒弃“暗箱操作”

  为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确定的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去
年6月10日,市第一中级法院向社会作出了公开审判的承诺;11月16
日,市高级法院结合全市法院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关于在全市法院
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决定》,要求全市法院凡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各
类案件,不仅要做到向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要做到允许公
民参加旁听,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为确保公开审判工作全面、顺
利推行,全市法院在进一步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积极挖掘潜力,全力
以赴,在审判法庭缺口大、配套设施不全、审判人员素质还不完全适
应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积极行动,利用有限的资金,努力争取有关
部门的支持,对现有的硬件设施进行了改建。有的法院挤出办公室改
建为法庭,有的腾出一层办公楼以实现办公区和审判区的分开等等。
12月1日,全市法院按照市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正式全面启动了落
实公开审判制度的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法院共开公开庭6518个,
有近1万名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旁听了其中的部分案件,首都近
40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对部分案件的审理进行了现场采访。公开审判制
度的落实,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
果。

  (二)搞好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工作

  为了保证严肃执法、实现司法公正,一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加强
制度建设,相继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逐步强化了对审判工作和审判
人员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法定诉讼制度,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各法
院严格按照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要求,在机构、人员、
物质装备、工作程序等方面认真全面落实,从制度上实现了对行使审
判权的制约和监督。一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加强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全年高、中两级法院共受理各
类二审案件11335件,审结11213件,其中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占
20.2%。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依法正确行使
国家审判权,公正审理案件,防止和减少错案的发生,去年以来,全
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
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以及市
高级法院下发的《关于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四条禁令的规定》,对执法
违法的责任人员严肃查处,认真追究。三是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为
了加强人民群众对本市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
本市法院严肃执法和加强廉政建设,市高级法院于去年6月10日决定
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了25名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享有查阅
本市各法院已审结案件的有关卷宗材料、对本市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廉
政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监督权利。四是建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接受社会和
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市各法院于去年5月13日建立了法官违法违纪举
报中心,负责受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法官和书记员在审
判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全市法院举报中心自成立后,对来访、
来信、举报电话中涉及法官违法违纪的线索分别情况认真作出了处理。

  三、开展教育整顿,弘扬、学习先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年来,全市法院
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弘扬、学习先进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
设,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自去年3月初开始,全市法院认真抓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广大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较深刻的思想、作风、纪律教育。
全市法院着重抓了两个环节:一是通过围绕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问题
的讨论,提高了广大干警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
认识。二是认真抓好全体干警的自查工作,使人人受到教育。为搞好
干警的自查工作,全市法院共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
员、离退休老同志、律师以及新闻记者参加的各种座谈会76个,广泛
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干警座谈会193个,听取了3446名
干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全市法院82个处以上领导班子全
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236名处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自查;全市
法院干警以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为主要内容对照进行了自查。
广大干警一致反映,确实受到了一次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收获很
大。

  第二,坚持“三围绕”,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根据市高级法院
确定的执法检查重点,全市各法院都成立了专门的检查案件小组,共
检查案件13110件,从中发现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违反诉讼程
序、遗漏当事人的共86件。在对上述案件依照法定程序纠正的同时,
各法院还对错判案件或办案违反诉讼程序的58名责任人,分别作出了
行政处分、通报批评等处理,体现了本市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围
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的精神。

  第三,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在市高
级法院的指导下,全市各法院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各类举报进行了认真
排查,重点查处53件,涉及75人,对已查实的32件49人进行了严肃处
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4人(其中1人已被判刑),给予党纪处
分的8人,给予行政处分、限期调离、通报批评的37人。

  第四,边整边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
改进。一是86件确有错误的案件全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纠正。二是
社会和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得到了缓解。三是办案超审限问题
得到了改进。四是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四难”问题
和“生、冷、硬、烦”问题得到了改变。全市法院还普遍改善了法庭
和接待室的物质条件,进一步完善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不少法院增加
了院长接待日时间,加大了院长接待日领导批件的督办力度;有的法
院在增设“双休日法庭”之后,又推出了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居住地
开庭审理的便民措施;还有的法院实施了方便节假日群众来访、立案
和诉讼的措施,及时为人民群众排难解忧。

  第五,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
商活动的规定。全市法院开展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检查活动,
对诉讼费的收取、管理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少数超标准收
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纠正。中央作出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
的决策后,本市法院对现有的3个经济实体(2个招待所、1个公司)
已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作出了处理。

  (二)弘扬正气,学习先进

  去年,在集中进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弘扬正
气,全市法院加大了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力度,涌现了一批严
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刚正不
阿、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其中西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徐莉、丰
台区法院审判员张文学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法官称号;海淀
区法院审判员尚秀云、通州区法院审判员高炳环被最高法院和中国女
法官协会授予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称号。

  海淀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光荣
称号后,新闻媒体广为报道;中宣部、最高法院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
的海淀区法院先进事迹报告团到部分省市进行了巡回报告;中央政法
委书记罗干、市委书记贾庆林、最高法院院长肖扬等中央和北京市领
导同志接见了该院部分干警或到该院进行了工作视察,充分肯定了海
淀区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分别发出通知,要求
全国法院、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开展向海淀区法院学习的活动。目前,
全市法院正在学习“强院先强人,强人先强魂”和“为人民不计功利,
想事业甘于奉献”的海淀法院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措
施,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树立良好的精神状态,朝着建设一流法院、
培养一流法官、审理一流案件的目标努力迈进。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之所以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是
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方面的领导、监督、支持分
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的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和各有关方
面给予我们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1998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为全面的发展,但我
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在前进的道路上还有不少矛盾和困难,工作中还
存在着不少缺点和不足。主要是: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人民法院肩
负的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和历史重任尚有较大差距,干警的政治、业
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质量不高,少数
审判人员的审判作风不好,影响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执行
难”的问题虽有好转但还未从根本上解决;个别干警经不起考验,执
法不严、裁判不公、违法违纪。此外,用于公开审判的审判法庭建设
和其他物质装备还不能适应审判任务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
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并将在今后的工
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999年的工作意见

  1999年是大庆之年,我国将要庆祝建国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
在这一年里,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
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各项
审判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实现司法公正,积极进行法院改
革,高标准、严要求地建设好法官队伍,为首都的改革、发展、稳定
和实现首都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全力维护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我们将严格执行刑
法和刑事诉讼法,狠抓大案要案的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要结合首都的特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
的犯罪活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
款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
经济秩序特别是走私、抗税骗税、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化解
各种诉讼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证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我们将公正、平等地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财产权利;支持和保
护国有企业的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依法保障深化金融改
革、整顿金融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金融体系安全运行;严格依
法处理好房地产案件,保障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发展;
认真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为推进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
法保障;坚决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障科教兴国战略
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繁荣教育科学文化事业。

  第三,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全
面进步。我们将继续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加
强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
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政府
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大执行工
作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真正实现。

  第四,加大法院改革力度,确保司法公正。为实现司法公正,我
们将进一步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合议庭
和独任审判员职责,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采取措施,努
力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结合法官法的实施,加快法院人事管理制度
和机构改革的步伐。

  第五,完善监督机制,防止司法腐败。我们将在完善法院内部监
督机制的同时,建立完善、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廉政建
设,坚决制止法院系统的消极腐败现象。认真处理好当事人的申诉和
群众的来信来访,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主动接受人
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第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我们将继续坚
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
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审判工作
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官队
伍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形势和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要加强领导班子
建设,认真搞好“三讲”,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开拓进
取、团结战斗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七,继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
将继续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因地制
宜地加强审判法庭和办公、通讯、后勤保障等物质装备建设,加快科
技强警步伐,依靠现代化技术手段,优质、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使
本市法院物质装备建设能够基本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

  各位代表,在面临世纪之交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将
更加繁重、艰巨和光荣,全市法院一定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
督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优异的工作
业绩迎接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顺利实施,
为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注:引自北京经济信息网。
http://www.beinet.net.cn/rd/qza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