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92年3月11日在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焕文
各位代表:

  我完全同意岳岐峰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张知远副主任所作
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法院工作,
请予审议。

  1991年,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八中
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审判工
作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严肃执法,不
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
判任务。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5544件,比上年增
加9%。依照宪法和法律审结各类案件202426件,比上年增加10%。
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053件,占11%;审结民事案件115682件,
占57%;审结经济纠纷案件29288件,占14.5%;审结刑事上诉、申
诉、行政、执行等案件35403件,占17.5%。通过依法全面开展审判
活动,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和社会稳
定

  1991年,在以江译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们
党和国家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坚定地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
义道路胜利前进。我省同全国一样,形势是好的。在深化改革、扩大
开放中基本完成了治理整顿任务,全省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经济进
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我省的社会治安形势基本是稳定的,但是社会
治安中的问题仍然不少,有些问题还很突出。从法院去年受理的刑事
案件看:一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某些犯罪居高不下。去年法院受
理的重大杀人、重大抢劫、重大伤害案件,以及严重的流氓犯罪仍呈
上升势头。一个时期,我省曾连续发生多起抢劫出租汽车,杀死司机
的案件;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和雇佣杀手杀人案
件。二是,侵犯财产犯罪很突出。去年法院受理盗窃、抢劫、诈骗、
敲诈勒索等侵犯公私财物的犯罪案件1200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
52.7%。特别是盗窃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原材料、破坏农村电力设备和
农村生产的犯罪不断发生。三是重新犯罪和团伙犯罪严重。在去年审
结的刑事案件中,属于劳改、劳教人员又犯罪的1181名;结伙共同犯
罪的占23%。四是,妨害社会风化犯罪屡禁不止,某些方面上升幅度
较大。去年法院受理的属于六害方面的犯罪案件与上年基本持平,但
拐卖妇女儿童和贩卖毒品案件则分别比上年上升37.5%和87.5%。

  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把严厉打击严
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在
审判工作中,坚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集中打击的有效方
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专项斗争,坚持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依
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对中央和全国人
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打击对象,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刑事犯罪
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全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24246名。
其中,共核准死刑罪犯×××名,死缓罪犯×××名,判处无期徒刑
罪犯×××名。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判处五年以上较重刑罚
的占65.2%。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的
决定,绝大多数重大刑事案件能在半个月或二十天内结案,保持了集
中打击的势头。各地选择适当时机,利用典型案件,召开较大规模的
公开宣判大会1222次,震慑犯罪,教育群众,鼓舞群众同犯罪作斗争。
针对盗窃犯罪比较猖獗,特别是盗窃国营大中型企业原材料和盗窃农
业生产设施比较严重的实际情况,各级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和省人大
常委会的指示精神,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了反盗窃
专项斗争。对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重大盗窃犯、盗窃惯犯、流窜犯
和共同盗窃的主犯,对蓄意破坏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犯罪分
子,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全年审结盗窃案件8619件,判处盗窃犯罪分
子12418名,其中判处死刑××名,死缓××名,无期徒刑××名,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053名。打击了盗窃犯罪的嚣张气焰。各地通过
到发案地就审就宣,公开宣判,就案讲法,有效地推动了反盗窃斗争
的开展。同时,针对不同时期我省拐卖妇女儿童、贩毒、破坏电力设
备等比较突出的问题,适时开展了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在严厉打击
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中,各级法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和党的刑事政策,
审判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罪该处死而又非杀不
可的坚决杀掉,罪该重判的依法严惩,但对具有投案自首或重大立功
等法宝从轻减轻情节的,对少年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
不大的犯罪分子,量刑时给予充分考虑,在监改条件比较好、基层基
础工作比较扎实的地区,适当判处缓刑,体现宽严相济原则,发挥法
律政策威力。为了进一步搞好对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全省各级法院
普遍建立了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合议庭,注意在教育、感化、挽救上
下功夫,社会效果比较好。

  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必须进行综合治
理。一年来,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
定,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把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之中。
首先是立足审判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案件。通过审理刑事案件,严厉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审理民事、经济、行政
案件,依法调整民事、经济、行政法律关系,注意防止矛盾激化,预
防和减少犯罪;通过做好告诉申诉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消除不
安定因素。其次是搞好审判工作的适度延伸。各级法院通过公开审判、
就审就宣等形式,把审判工作适度延伸;强调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加强对被告人、被害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政策教育;有的放
矢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和纠纷。再次是注意扩大审判工作的
社会效果。一年来,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结合审判
案件印发典型案例,法制宣传材料、布告十万多份,进行法律讲演、
法律咨询二万多次,特别是与辽宁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法制与人生专题
电视节目,受到各界群众的欢迎;对审判案件中发现的各种社会问题
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近千条,普遍受到重视;
对全年判处的4094名缓刑、管制、免刑罪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了
回访考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监改措施。

  二、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
持社会主义道路,促进廉政建设的重大措施。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
联系东欧和苏联的变化,加深了对“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打击经
济犯罪”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了对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
工作。全年受理一审经济犯罪案件5113件,审结了5004件,结案率为
98%。从法院审判的案件看,当前经济犯罪活动仍很严重。主要表现
在:一是大案要案继续上升。在审结的5004件一审经济犯罪案件中,
罪犯侵吞财产金额万元以上的774人,十万元以上的79人,分别比上
年上升35.3%和92.7%。犯罪给国家集体造成损失5728万余元,比上
年上升60.3%。二是犯罪类型比较集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盗
窃公共财物四类案件占经济犯罪的87.4%;贪污等与廉政建设密切相
关的案件比上年上升81.2%。三是腐蚀性越来越大。现在的经济犯罪,
往往一案涉及多人,牵扯的党员干部也不断增加。去年判处的经济犯
罪分子中,党政干部占总数的12%,比上年增加6%。为推动打击经
济犯罪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法院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抓住那些直
接破坏改革开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抓
住危害国营大中型企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
入,查清事实,排除阻力,依法严惩。全年判处经济犯罪分子6679名,
其中判处死刑××名,死缓××名,无期徒刑××名,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1732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00多万元。在全面开展打击经
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各地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集中打击,全年
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1255件。并与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
机关密切配合,对出现问题比较多的系统和行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治
理。对经济犯罪中的党员干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正
确处理。

  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
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既坚决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又
强调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各级法院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区分罪与
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对政策界限一时不很明确的
案件,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委和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处理。
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级法院坚持平衡把关,防止出现失误。一年
来,我们强调注意把企业厂长、经理和其他人员依据承包、租赁合同
所得的报酬同贪污犯罪相区别;把代购原材料、代销产品、推销产品
获得的奖励同受贿犯罪相区别;把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
作后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所得的报酬同非法所得相区别;把国家工作人
员因经验不足、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同渎职犯罪相区别。做到既稳准
狠地打击经济犯罪,又不伤害人民群众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经济审判工作,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按照党和国家的总体部署,我省的治理整顿工作已基本完成,全
省的经济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由于处在转机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完
全摆脱困境。因此,经济领域中相当数量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
法律手段来解决。去年,全省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33325件,比上
年上升6%。其中,涉及国营大中型企业、涉及“三角债”、涉及城
乡经济体制改革、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均有一定幅度上升。在已审结
的26680件案件中,诉讼标的额达15亿7千余万元。由于涉及改革开放
的新类型案件越来越多,跨省、市、自治区的案件越来越多,增加了
审理难度。经济建设是全党的中心工作,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中央
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一年来,全省法院牢固树
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运用经济审判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
的优势,充分发挥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致力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第一,把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作为经济审判工作的重点。
国营大中型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我省国营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集中力量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有着更
加特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法院从经济建设大局出发,在全面开
展经济审判的同时,分清轻重缓急,把审理好涉及国营大中型企业经
济纠纷案件作为经济审判工作的重点。对涉及国营大中型企业、标的
额比较大的案件,普遍实行“四优一缓”,即优先收案,优先审理、
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可以缓交诉讼费。全年审结涉及国营大中型企
业的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借贷、仓储保管、专利、商标案件14689
件。通过审理购销合同纠纷,帮助企业促销压库,启动资金,促进企
业面向市场,转换经营机制;通过审理商标、专利、技术合同案件,
制裁侵犯企业技术成果权和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保
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审理企业承包、租赁、联营等纠纷,解决深化
改革中暴露的问题,保证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企业的横向联合和企
业集团的发展。为减少诉讼损耗,加速资金流转,各级法院审判经济
纠纷案件,特别是审判涉及国营大中型企业、标的额比较大的经济纠
纷案件,能够树立诉讼效益观念,急企业之所急,加快审判节奏。在
立足审判的基础上,各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主动登门服务,帮助企
业理顺合同关系,堵塞各种漏洞,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科学管理的意
识和能力。第二,全面执法,促进深化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
开放。全年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818件,比上年增加69.7%。
在审判活动中,注意理顺和完善农村承包合同关系,促进以家庭联产
承包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健康发展,增强广大农民对党的现阶段农
村政策的信任感,激发他们的生产热情。全年审结城市改革中出现的
租赁、联营等纠纷案件1097件,比上年增加16.6%。审理这类案件注
意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产业机构调整,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在审
理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时,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增强外商投资信心,促进辽东半岛外向型经济建设的发展。第三,
依法积极参与清理“三角债”。一个时期以来,企业间“三角债”问
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经济建设的开展。中央决
心解决这个问题,并把我省作为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在参与清理“三
角债”问题上,认识比较早,几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去年与全省试点
工作相配合,根据最高法院通知精神,投入更多力量,从清理固定资
产投资和基本建设两个源头入手,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参与清理“三角
债”,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购销、借款、工程承包
等纠纷时,注意解开债务链,攻克难点,排除阻力,推动清欠工作的
开展。许多法院抓住典型案件,边清理边宣传法律,促使更多的债务
人自觉履行债务,并且注意帮助企业进一步理顺债权债务关系,促进
企业正常经营,健康发展。在依法审判的基础上,各级法院强化了执
行工作。省法院建立了执行机构,与八省、市、自治区签订了司法协
议,并分三个阶段开展了集中执行。仅用三个月时间,为我省收回资
金3亿4千万元,全年通过执行启动资金4亿2千余万元。

  四、全面开展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民事案件历来占法院收案的大头,并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因此,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不仅关系到法院工作的全局,也关系到整
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民法通则和
民事诉讼法,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出发,积极开展了民事审判工作。
全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2501件,依法审结115682件,在社会生活中
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认真处理常发型案件。去年受理的民事案件
中,婚姻、债务、赔偿三类案件达104335件,占收案总数的85%。随
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这些常发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离
婚案件越来越表现为重财产轻感情;债务案件更多地与生产经营密切
相关;赔偿案件要求赔偿的数额越来越高。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
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
对婚姻案件的处理,注意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防止草率离婚,维
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债务案件的
处理,既注意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又注意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对赔偿案件的处理,注意分清是非,正确划分责任,合理合情
合法地确定赔偿数额。二是,采取疏导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
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各级法院不论是对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等
常发型案件的处理,还是对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新类型案件的
处理,立足于化解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在审判的各个环节注意做
调解工作,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政策法律,尤其对涉及人员比较多、
对立情绪比较大、敏感性比较强、影响生产和生活的案件,及时与有
关部门沟通协商,妥善予以解决。三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把矛盾
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大量的民间纠纷多发生在基层,为及时消除矛盾,
切实解决告状难,各级法院重视加强和充实基层,发挥人民法庭扎根
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全省通过调整后现有人民法庭421个,布局
更为合理,基本上三个乡镇设有一个法庭。人民法院采取驻庭与巡回
办案相结合的方式,既便利群众诉讼,又便利于开展审判工作。去年,
全省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74697件,占法院各类初审案件结案总数
的57.9%,并指导调解组织处理民间纠纷几十万件,较好地发挥了第
一道防线作用。

  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已经一年多了。各级人民法院在充分准备的
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了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122件,
比上年上升一倍多。审结治安、土地、工商税务、环保、食品卫生等
案件748件,比上年上升120%。各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主
动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坚持严肃执
法。审判行政案件,既注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又注意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
系。当前的行政审判工作,仍然面临一定的问题。由于行政诉讼刚刚
起步,立法不完备,施行起来难度较大;一些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和
公民、法人不敢告的问题仍然存在;全省行政审判发展也不平衡,有
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五、切实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在当前形势下,建立一支政治上坚定、领导上坚强组织上纯洁、
执法上严明的法院干部队伍,是关系到国家审判权能否掌握在忠实于
马克思主义者手中的大问题。从总体上看,我省法院干部队伍基本是
好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但严峻的国际形势要求我们进一步增
强反和平演变的能力,复杂的执法环境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防腐拒变
的能力,审判队伍中不容忽视的问题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管理教育能
力,繁重的任务、超负荷的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战斗力。一年来,
我们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把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
和业务素质作为搞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法院结合国际局
势的变化和国内建设的发展,认真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三届
七中全会、八中全会精神,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主义理论,进
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
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
针、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和明确了审判工作必须服从于、服务
于党的中心工作的全局意识,激发了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在案件不断
增加、审判力量不足、工作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广大干警艰苦奋斗,
超负荷地进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任务,涌现出
一批严肃执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法院和优秀审
判干部。为了抵制腐败现象对审判工作的冲击,各级法院一方面加强
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严肃审判纪律;另一方面加强纪检、
监察工作,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对违法违纪人员不姑息,不庇护,
严肃党纪、政纪和法纪。全年查处了四十八名违法违纪干警,有的给
予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调离法院,有的依法判处刑罚,保持了审判队
伍的纯洁性。由于形势发展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级法院采
取边工作边学习,办好法院系统业余法律大学,选送干部到高级法官
培训中心学习,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审
判干部的业务素质。为确保严肃执法,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审判监
督。首先,强化自身监督机制,通过二审和再审监督程序,通过执法
检查活动,及时解决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年共审判二审案件
12583件,处理申诉案件6250件,接待来访群众231655人次,处理群
众来信50129件次。对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的案
件依法予以改判和纠正。全年在不同时期有重点、有步骤地对执法情
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查,年底集中开展了执法大检查,对少数判处不当
案件及时纠正,对执行程序法不严格、审判作风粗糙等问题及时提出
了改进措施。其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了公开
审判制度,建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对人民群众关注、有影响的重大
案件,注意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去年,各级法院主动深入厂矿、街道、
企业、农村听取对审判工作的意见,促进审判机关建设,密切审判机
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党
和国家的要求、同形势的不断发展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思想上还
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对审判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的
调查研究;少数案件处理不当、不及时;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告状难、
执行难虽有一定程度的缓解,仍需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和改进;极少数
干警违法违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案件持续增加与审判力量不
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广大干警工作和生活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努力提高和改进我们
的工作。

  各位代表,1992年,是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八
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党和国家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
业,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决策而努力奋斗的一年。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必将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
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
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维护稳定大局,进一步全面开展各项
审判工作,严肃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我们要深入贯彻年初召开
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审判干
部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
打击反革命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维护社
会稳定,促进反腐败斗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要大力加强经济审判
工作,依法调整经济关系,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促进农业和农村
工作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坚持不懈地做好民事、
行政、告诉申诉和执行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调动人
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审判干部队伍的建设,积
极参加依法治省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明确了全党今后
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最近,江泽民、李鹏、乔石同志对
人民法院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
要求,使广大法院干部受到很大鼓舞。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省委、
省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与监督下,振奋精神,励精图治,扎扎
实实地进行工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维护国家稳定
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四大的胜利召
开。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注:引自辽宁人大常委会网站。
http://www.lnrd.gov.cn/4/hk75_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