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0年2月22日在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1999年,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最高法院的监督
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
绕党和国家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首任,以确保
司法公正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振奋精神,埋头苦干,扎实有效地
开展“审判质量年”、“执行年”和“争创人民满意的法院、争当人
民满意的法官”活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建
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知识产
权等各类案件384295件,审结362080件,分别上升4.01%和4.72%;
结案率为94.22%,上升0.64个百分点。办理减刑12225人、假释993
人,分别上升6.84%和100.61%。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40件,
上升32.08%;审结3062件,上升34.77%;结案率为94.51%,上升
1.89个百分点。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改革和发展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省法院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
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
导思想,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类严重刑事犯
罪分子,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
境。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7747件,审结36876件,分别上升12.58%和
12.89%;结案率为97.69%,上升0.26个百分点;判处生效罪犯
38503人,上升16.27%。

  坚持把打击重点和锋芒指向三类犯罪。一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拐卖妇女儿童、
聚众斗殴等恶性、暴力犯罪。审结这类案件24397件,判处生效罪犯
29162人,分别上升13.89%和15.47%。二是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涉枪犯罪和涉毒犯罪。审结这类案件1254件,上升20.46%。三是
“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活动。为保持严打声威,强化打击力度,在
6月份和国庆前夕,省法院统一部署,组织两次全省性的刑事案件集
中宣判活动,对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有力地震慑了
犯罪分子。

  (二)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受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
犯罪案件1370件,审结1310件,分别下降1.79%和1.36%;结案率
95.62%,上升0.42个百分点;判处生效罪犯1234人,上升5.74%。
使腐败分子依法及时受到严惩,推动了我省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走私贩私、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制售伪劣商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侵犯知识产权等
犯罪案件190件,判处生效罪犯240人,分别上升82.69%
和95.12%。针对我省金融领域犯罪活动比较猖獗的特点,加大
打击力度,从严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
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卡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犯罪,审结案件
188件,判处生效罪犯215人,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保障了
金融安全。

  (三)依法大力调节经济关系。受理各类经济、知识产权案件
119702件,审结111493件,分别下降5.10%和4.30%;解决争议标的
334.93亿元,上升8.91%。

  审理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案件,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审结
企业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租赁、参股控股、股份转让、国有小
型企业出售等各类案件2653件,解决争议标的2.98亿元;审结破产案
件712件,其中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63件,分别上升40.99%和12.41%。

  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工作,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审
结借款、股票、债券、票据、融资租赁、期货和国债回购等金融案件
33858件,上升2.17%,解决争议标的126.71亿元。严格按照金融法
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处理好涉及国家整顿金融秩序、清理“金融三乱”
过程中发生的案件。配合全省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对涉及
为农村合作基金会清收债权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

  审理好涉农案件,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审结农村承包
合同纠纷案件1723件,解决争议标的3300万元。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
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坚决纠正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
撕毁合同、收回土地高价发包、缩短承包期等违法行为,保障以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长期稳定。

  积极处理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各类案件,通过审判活动坚决制
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法行为,依法减轻农民负
担。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受理涉及专利、商标、著作
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4件,
审结309件,分别上升114.66%和8.8%。保护当事人合法技术权益,
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特别是对那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
作权、发明权、商业秘密等严重扰乱技术市场,给知识产权人造成重
大损失的,依法予以严厉制裁,对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四)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受理民事、行政和审判监督案件
214549件,审结201759件,分别上升7.69%和7.92%。处理群众来信
160233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97072人次,分别上升2.77%和4.62%。

  加强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方面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社会保障和
再就业制度的建立。审结劳动报酬、劳动争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等案件2659件,上升9.56%。

  去年,因非法集资、拆迁安置、农村合作基金会、供销合作社股
金、销售假种子、假农药等引发的集回性诉讼案件和群体性上访增多,
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全省法院处理群体性上访5284人次,上升87.11%。针对这类案
件或上访涉及的人数多,矛眉易激化的特点,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
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钝化矛盾,平息纷争。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审查当事人的申诉
和再审申请,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依
法进行改判;对申诉和再审申请无理的,劝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受理
审判监督案件2434件,审结1991件,分别上升10.34%和7.74%。自
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抗诉案件
56件,民事、经济、行政抗诉案件279件,分别上升36.59%和4.89%,
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04件,调解结案17件,维持原判101件,撤诉、
驳回、终结等113件。

  二、深入开展“三项活动”,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一)广泛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
提高。省法院加强了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
合法,裁判文书规范,社会效果良好”的案件质量标准。普遍开展案
件检查,自查案件330624件。在此基础上,上级法院复查案件91874
件,合格率达99.73%,不合格的251件案件,全部依法得到纠正。通
过检查,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
2421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18.11%,下降0.67
个百分点。

  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实行审务公开制度。省法院制定了“审务九
公开”的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法院通过多种形式,
公开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便于当事人诉讼和监督。严格执
行法律规定的审限制度,认真解决少数案件超审限,甚至久拖不决的
问题。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减少案件积存数,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同时,为保证新收案件的按期审结,建立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对
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开庭到审结,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案件
审理进度。普遍推行了排期开庭制度,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去年法
定期限内案件审结率达到99.41%。

  大力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至去年底,全
省法院干警中,具备法律大专文化水平的达到77.6%,具备本科文化
水平的达17.4%。狠抓岗位培训,学习掌握合同法等新的法律法规,
省法院组织了各类业务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1883人次。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执行年”
活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受理执行案件241812件,执结216600件,
分别上升12.86%和26.08%;执结标的总金额达215.41亿元,上升
85.31%。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行工作宣传周”活动。举行大规模的执行
工作法律咨询活动;集中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召开债务人教育大会,
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开展全省性的集中执行会战和专项清理活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
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采取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冻结、
扣押、搜查、划拨、拍卖、变卖等措施,确保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
上级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灵活运用提级执行、
指定交叉执行等措施,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上级法院实行挂牌督
办,并向社会公布执行结果。

  积极探索由省法院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新
体制,形成执行合力。凡跨市的执行案件原则上一律实行委托执行,
由省法院定期组织各中级法院对委托案件进行集中交接。

  (三)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法官”
活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争创”活动
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按照中
央和省委的部署,省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了以“讲学习、讲
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促进了省法院党组的自
身建设。深入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执法指导思
想教育,增强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坚
持不懈地抓好廉政教育,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问的作用,继续抓
好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中心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
纪人员。全年受理各类投诉2712件次,共立案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99件101人,已处理86件88人,5人分别因受贿或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
事责任。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先进事迹。在“争创”活动中,全省法
院涌现出许多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省法院大力宣传推广先进事迹,
号召全省法院及其广大干警向先进学习,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

  三、继续推进法院改革,确保司法公正

  (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一是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
让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对案件迳行作出裁判。去年由合议庭和独任庭
定案335860件,占案件审结数的92.76%,当庭宣判手68.23%。二是
切实转变审判委员会职能。审判委员会逐步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指
导的转变。去年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6632件,仅占案件审结数
的1.83%。三是全面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加强对审
判活动的监督和制约,保证审判权力正确行使。

  (二)改革裁判文书。过去裁判文书千篇一律、不重说理的现象
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进,当事人对裁判理由和结果的形成比较清楚。

  (三)改革法院人事管理制度。一是进行法官等级的首次评定。
全省法院共评定法官等级10275人,其中高级法官1748人。法官队伍
管理开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部分法院实行审判长选任
制度。三是普遍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四是建立了待岗和辞退制度。
去年共有12人待岗离岗培训,55人被辞退。五是进行书记员单独序列
管理的试点。

  (四)加强人民法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省法院召开全省人
民法庭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人民法庭设置规范化、规模化的
意见》等六个文件,对人民法庭改革和建设进行统一部署,全面规划。
各级法院积极稳妥地搞好人民法庭调整工作,全省567个人民法庭,
撤并到356个。

  (5)加快法院办公现代化建设。省法院和部分中院、基层法院
建起计算机局域网。省法院配备计算机278台,基本实现计算机在庭
审记录、诉讼文书制作、法院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统计数据信息处
理等方面的应用。并与南京大学共同研制开发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
系统”应用软件,通过了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少数法院领导思想认识水平、
工作能力跟不上党和国家形势的发展步伐;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少数
法官徇私枉法,违法裁判,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还没有根绝;一
些审判人员素质不高,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少
数案件超审限、久拖不决、久执不决现象仍然存在;“执行难”尚未
根本扭转;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反对和抵制地方和部门
保护主义干扰不够有力;部分法院特别是苏北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
基层法院执法条件仍然十分困难,不少法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影响
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等等。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都将
面临很大困难和严峻考验。

  今年全省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
会议以及全省经济工作、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高级法院院长
会议的各项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全面加强审判工作,着力
推进法院改革。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良好
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此,重点要抓好五项工作:第一,认清形
势,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组织和
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动会道问以及封建迷信进行的各种犯
罪。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
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各种危害改革
开放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第二,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增强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
,依法保障今年经济工作任务和具体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三,全力推
进法院改革,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把建立审判长和独任审
判员的审查、考核、选任制度作为改革的重点。加大力度,继续推进
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第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法院发
展步伐。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法官”活
动,重点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集中解决极少数基层干警中存在的
吃请受礼、询情枉法、作风粗暴、冷横蛮推等问题。

  第五,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以
改革的精神,大力加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的政治、业
务和道德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注:引自江苏经济信息网。
http://www.js.cei.gov.cn/jseicnews/zb200003/4.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