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2000年2月27日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群先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1999年全市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
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1999年我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支持
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
满意为最高工作标准,扎实有效地开展“审判质量年”,“执行年”,
“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紧紧围绕
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锐意司法改革,努力
维护司法公正,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
务。中院继1998年取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之后,1999年度又
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称号。四方法院继胶南法院、市南
法院之后,也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政法系统争创全国一流
工作中,法院系统有六个单位受到市委和市政府的表彰。去年全市法
院系统在全市行风评议中名列参评部门第一。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
法保障和服务

  全市法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讲求司法效益,努力维护司法
公正,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5477件,审结
100768件(含旧存),较上年同比分别上升了6。5%和17。7%,审结
诉讼标的额93亿余元,为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一审刑事
案件3584件,审结3542件,同比分别上升1。9%和1。8%。在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的4298名犯罪分子中,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84人,5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634人,严厉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社
会稳定。首先,我们集中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
犯罪活动,依法审理了李世界持枪袭警、冯高祥等三人抢劫金融机构
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震慑了罪犯,弘扬了正气。其次,严厉打击
了贪污贿赂、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等各类经济犯罪和渎职犯罪活动。如
通过对李天平票据诈骗案,丁马力、翟鲁光受贿、徇私舞弊案,刘同
信贪污案等大要案的审理,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第三,认
真贯彻修订后的“两法”,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切实保
证办案质量。全市法院普遍设立了少年刑事审判庭或合议庭,加强了
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二)发挥经济审判职能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
司法保障与服务。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22153件,审结22847件,
结案标的额81。6亿元。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的观念,重点抓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市场要素中出现的案件和
金融及破产等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促进了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
展。一是中院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50多个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
的座谈会,特别是十五届四中全会后,中院院长和有关庭室负责人带
队走访了市经委、外经委、体改委等部门,并到60多家国有及重点企
业走访调查,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及时
制定了《关于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案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
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中央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审判实践中。
二是根据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将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趋势,
为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案件的审理,我院与市外经委
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主动听取意见,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保
护外商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去年底,针对外商投诉中的新情况,
又下发了《关于依法审理外商投诉案件,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法制环
境的通知》,并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调查
摸底,督查督办,以切实维护外商及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以
《合同法》的实施为契机,通过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调节
经济关系,增强当事人的契约意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了市场
经济的发展。

  (三)拓宽民事、行政审判领域,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4333件,审结35233件,较上年增长
10。6%和15。6%。一是重点抓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婚姻家庭和继
承案件的审理,坚持把调解原则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引导当事人正
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通过调解,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防
止了矛盾激化,挽救了一批濒临破裂但尚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家庭。同
时,始终坚持保护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原则,并与市妇联联合
设立了全省首家"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去年五月份,全国人大常
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来我院视察了这方面的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最高法院组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八家
中央新闻单位为此做了专题采访报道。二是审理好新类型民事案件,
不断拓宽民事审判领域。对劳动争议案件、商品房预售与按揭案件、
环境污染案件、高度危险作业致人伤害等新型案件,在审理中我们注
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促进了此类
案件质量、效率的同步提高,仅房地产纠纷案件结案标的额就达10亿
余元。三是依法审理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为科技创新、全面落实科
教兴国战略提供了司法保障。

  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
363件,审结367件。通过行政审判,充分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
益,监督、促进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不断拓宽行政审
判服务领域,如在创建旅游卫生城市、重点工程拆迁、清理违法建筑
等专项治理中,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

  (四)开展“执行年”活动,树立司法权威,确保当事人权利的
实现。共受理执行案件29296件,执结32935件(含旧存),执结率为
86。9%,执结标的额38。8亿元。中共中央专门下发了为支持法院解
决“执行难”问题的11号文件,最高法院将去年确定为“执行年”,
这给执行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首先,我们紧紧依靠市委、市人大、
市政府和政协的领导、监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大执行”环境。经
青岛市委决定,我院与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成立了国有企业执行案件协
调领导小组,建立了与政府及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协调处理涉及国有
企业案件180多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其次,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实施了两次集
中清理执行积案的行动,并组织了“清理执行积案百日竞赛”和“执
行工作宣传周”活动。同时,我们从中院和12个基层法院执行庭中,
选调了一批政治业务素质较好的执行人员组成重大、疑难案件执行督
查组,集中清理解决了一批难以执行的案件,出现了执行工作上下协
调一致的可喜局面。第三,排除干扰,严格执法。对藐视法律拒不执
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对极少数暴力抗法分
子进行了法律制裁,出台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举报被
执行人财产奖励办法》等新举措。第四,讲求执行艺术,注重社会效
果。我们制定了《关于讲究执行艺术,规范执行活动的若干规定》,
不断探索执行艺术,总结执行经验,既严格执法,又“因案制宜”,
对一批处于困境的国有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制定还款计划等方式执
行,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去年11月份,我市法院执行工作
的做法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得到广泛好评。

  此外,我们还结合审判实际,延伸服务职能,多渠道参与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通过电视、报刊和《法庭传真》栏目等新闻媒介进行法
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共召开公判大会21场次,旁听群众10万
多人;根据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860余
条;向党政机关和上级法院提供信息及情况反映180余件次,为领导
决策、完善立法和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我院还重视配合做
好罪犯的改造工作,办理减刑、假释3026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锐意法院改革,确保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很高,这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对此,我们逐步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积极进行司法改革,确
保司法公正。

  (一)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一是将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持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重
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努力拓宽人大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
督。去年6月份,我院组织走访了绝大多数驻青全国、省、市人大代
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作风等方面的意
见与建议,同时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及时联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条例》,我院制定了自觉接
受人大监督的“七项措施”。去年6月份市人大孙炳岳主任等人大领
导旁听了我院庭审过程之后,我院逐步建立起了人大代表旁听制度和
开庭情况通报制度,将我院的开庭情况及时向人大通报,便于安排代
表参加旁听。去年,还专题向人大报告了我院执法责任制情况。三是
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到法院视察和指导工作。去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8件,已办结17件,代表和委员都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二)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聘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企业界、法律界的人士为廉政执法监督员,在法庭上设立
“执法监督席”,组织执法监督员旁听公开审判,强化了执法监督员
的监督作用。二是向司法界和老领导征求意见。先后向20多家律师事
务所和28名担任过市级以上职务的老领导,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
意见和建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共60多条,有力地促进了法院的各项
工作。三是设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对举报内容属实的检举人实
行奖励。四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于法
院工作与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中的一些重要措施、社会关注的一些重
大案件和热点案件的审判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便于群众更好地了解、
监督法院工作。并在法庭设立“记者席”,接受新闻监督。

  (三)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推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在全面推行“立审分离”、“审监分离”、“审
执分离”的基础上,为了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争管辖”和“超审限”
现象,我院又制定了《审判流程跟踪管理规则》、《关于微机管理超
审限案件的有关规定》,并专门到基层法院和各庭处室进行督查,严
格把关,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二是加强了对法官行使职权的监督。
制定了《审判督导评查规则》,成立了由资深法官组成的民事、经济
两个督导组,专门负责评查法官所办结的案件,从实体法运用、诉讼
程序操作等方面进行事后监督。三是抓好二审、审判监督及抗诉案件
的审理,依法纠正裁判不当的案件。中院共审结各类上诉案件、国家
赔偿案件4896件;全市法院审结再审案件948件,改判150件,其中包
括审结抗诉案件69件,改判11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
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了《违法审判责任
追究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原则及处理程序。
去年,全市法院有12起13名负有违法审判责任的人员,受到不同程度
的追究,有力地制约了审判权的滥用。

  (四)锐意改革,建立优质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去年,在总结以往审判方式改革的经验和借鉴国内外有益做法的基础
上,经过充分论证和筹备,于2月初,在八个审判业务庭进行了以
“遴选优秀法官,强化审判组织,建立责权统一、人尽其才的新型审
判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有33名政治、业务素质较高,
驾驭庭审能力较强的审判人员,经过竞争担当了审判长(主审法官)
重任。竞争落选的人员,改任法官助理或做其他工作。取消院长、庭
长审批案件的规定,实行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和加强宏观
指导的制度,加大审判长责任,强化庭审功能。同时,加大对主审法
官的考核、监督力度。实施这项改革后,坐堂问案的法官向“专家型”
转变,庭前不与当事人接触。庭前工作由助手完成,主审法官主要通
过庭审查明事实,依法居中裁判,并对裁判结果承担责任,从而防止
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案件当事人的信任度,缩短了办案周期,有
效地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了判决的公信力。去年以来,案件
当庭宣判率达30%以上,一次开庭结案率达90%以上,人均结案同比增
长两倍多,审判效率同比提高47%,上访、申诉率同比减少37%。我院
审判方式的改革,直接与最高法院最近下发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
要》接轨,为全国法院的改革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为此,我院先后在
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人事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
议上作过介绍。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全国40
多家新闻单位作了广泛和深层次的报道。全国960多家法院先后前来
座谈交流或索要材料。最高法院决定由我院总结了这方面的情况供全
国法院参考。

  三、广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

  (一)以“三讲”教育为契机,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
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我们把“三讲”教育作为当前党的建设的重
中之重,抓紧抓好,不走过场。并深入开展了揭批“法轮功”的斗争。
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登门走访等形式,
查找了1992年以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积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整风精神摆问题,论危害,深剖析。
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边学边改,边整边改,使全院“三讲”
教育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加强法官业务建设,注重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在全市法
院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占92。8%的情况下,为实现干部培训从基础
法律教育向高层次教育转变,我院在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同时,
依靠山东大学和北京大学,分别开办了“大专升本科班”和“民法学
研究生课程班”,并鼓励干警通过参加全国性的法律本科、研究生班
教育等途径,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同时通过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研讨会等方式,加强干警的业务素质培养。我们还广泛开展群众性的
调研活动,促进了干警业务水平的提高,去年我院荣获全省法院调研
先进单位。

  (三)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去年初,中院与各庭室和
12个基层法院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制定下发了《青岛市
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人民法院干警违规
违纪惩戒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不
得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严重错判案件,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
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院党组坚持每月分析一次党风廉政状况,每
季度向全院干警通报一次廉政建设情况,利用电教片和法院系统个别
干警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事例对干警进行教育,以此警示大家,不断
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坚持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努力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下决心抓好法院队伍的行风建设。一是根据群众信访和社会反馈的信
息分析,在民事、经济审判和执行工作及基层法庭办案中容易产生人
情案、关系案,我们对此列为治理的重点,着重抓好这些热点岗位上
的审判监督,进行重点防范,定期明查暗访,对出现的问题严加查处。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法庭设置进行了精简调整,加强了法庭的规
范化建设。二是为畅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办案作风
冷、横、硬的问题,我们着重推行文明办案与文明接访制度,抓好文
明窗口建设和群众信访工作,坚持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去年
10月16日全市法院院长再次走上街头进行公开接访,集中听取了人民
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这次集中接访反映问题较上次减少了
75%,对反映的个案问题,经过分析梳理,分流到有关基层法院和业
务庭室,责任到人、限期办理。去年中院共受理来信来访2904人次,
较上年同期4847人次下降40%,群众越级或重复上访同比下降65。9%,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院信访处分别被市委和省高院评为文明窗
口单位。三是中院根据前两年全市行风评议中群众对个别基层法院,
特别是对少数基层法庭意见较多的实际情况,决定重心向下,狠抓基
层,要求每个基层法院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行风建设,并把群众满意程
度作为衡量法院工作好坏的一项硬指标列入目标考核。经过一年的努
力,去年在行风评议中取得第一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各项工
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质量不高,个
别案件裁判不公,关系案、人情案仍没有完全杜绝;个别基层法院抓
队伍建设的力度不够,贯彻上级法院的裁判和决定不力,中院对基层
法院的协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地
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特别
是个别干警素质较低,作风粗暴,执法不廉,严重损害法院形象。上
述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决心下大力气解决。中院党组研究决
定,今后凡是法院干警因违法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一律清除
出法院队伍;基层法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院
长要到中院做检讨,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以硬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在迈入新千年之际,我国的改革与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社会稳定
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法院担负的任务也十分繁重。据此,我
院确定今年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会议和上级法
院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牢牢把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服务的方向,全面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活动,为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
标准,依法审理好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抓好执行和审监工作,妥
善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积极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积极
审理好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促进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紧紧抓住法院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
务素质。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加强法院干警的宗旨观念、廉洁勤
政、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以抓好
干警的业务培训和高层次教育相结合,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特别是
提高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以加强思想教育与
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以抓好中院自身建
设与抓好协管相结合,协助市委和地方党委搞好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
的考察和调整充实工作,促进法院队伍建设整体上水平。

  三是重点突出司法公正这个核心,努力提高审判的质量、效率和
效果。要全面深化法院的司法改革,完善各项机制,用新的审判运行
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进公正司法
的实现;要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以有效监督制度的建立完善,保
障司法公正;要坚决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努力解决执行难,确
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四是始终坚持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继续开展
“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在法
院系统内继续开展评差笞后和执法形象评议活动,促进全市法院行风
建设的巩固和发展。坚持院长接访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
员,走访企业和当事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
指导和基层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从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基层抓起,
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文明执法形象,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新旧世纪交替的重要时刻,我们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
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抓住机遇,振奋精神,拼搏进取,锐意
改革,全面推进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
定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崭新的姿态跨入二十一世纪。

  注:引自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http://rdcwh.qingdao.gov.cn/renda/qdrd.nsf/2a1d50a3d48f3bcb48
256928000501ee/ec340e56fa3ae10e482569280013c816!OpenDocument